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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查处非法用工行为 补发农民工工资50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日报 时间:2007-09-16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今年6月以来,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直有关部门以地处乡村、海岛的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以及城乡接合部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作坊等为重点,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联合专项行动。

    行动中,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2389户,涉及劳动者14.5万人。通过摸底和检查,发现证照不齐的小砖厂284户、小矿山20户、小作坊115户;发现存在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超强度加班加点等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852户;均当场责令其停业整顿,情况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四小场所”等用人单位73户,责令限期补发农民工工资达52.6万元;发现并依法处罚童工行为的单位6户,对查出的8名童工及时送交监护人。

    在检查中,未发现有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情况。(记者 祝健 实习生 杨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