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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地区成为福建省“十一五”引资重点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07-08-15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网福州8月14日电(记者项开来)日前出台的《福建省利用外资“十一五”专项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直接利用外资将“突出对台、密切港澳”,力争年均实际利用外资50亿美元以上。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福建将更加注重引导外资投向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领域。鼓励外商投资高速公路、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加大教育、卫生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外商在福建投资设立研发中心。    

    在引进台资方面,将以台商投资区为载体,进一步承接台湾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等产业转移,形成具有特色和优势的闽台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和海峡两岸(福建三明)现代林业合作试验区的窗口作用,大力引进台湾良种、深加工设备和技术,培育壮大闽台农业、林业合同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推进闽台农产品市场建设,努力将福建打造成台湾农产品输入大陆的物流集散地。    

   在闽港合作方面,重点加快搭建联合招商、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发展合作、金融合作、贸易合作、中小企业发展、旅游发展、物流业合作、人才合作等八大平台,推动闽港合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闽澳合作重点促进两地商务、中小企业、旅游、服务业等四项合作。在福州、厦门、泉州等有条件的地方,规划建设“CEPA商贸中心”、“CEPA商贸一条街”等平台,吸引港澳居民利用CEPA政策,鼓励个体工商户在区内注册经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