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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出台办法扶持推动动漫创意产业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7-07-15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记者从省文化厅获悉,厦门市近日出台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优秀动漫产品和创意人才奖励和补贴,推动动漫创意产业的发展。

    据悉,厦门市将对获国际性重大奖项的原创动漫产品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的原创动漫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10万元。在央视播出的,按照每分钟二维1000元、三维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动漫企业向本市银行贷款用于动漫项目创作,将给予贴息补助。在动漫人才培训机构培训3个月以上,被动漫企业录用并签订2年(及以上)正式就业合同者,每人最高一次性补贴培训费2000元。

    据了解,福建省共有动漫企业50家左右,福州、厦门两市的软件园都设有动漫产业基地,并配套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也与企业联手办学,开辟动漫人才培养专业。(记者 陈斯 通讯员 苏功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