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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力普: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主创新成果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7-06-20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创新和项目是‘6·18’的重要内容,而这两者又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

    本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加盟成为主办单位之一。作为主办单位,田力普说,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可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自主创新的作用,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主创新成果,更好地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视并支持福建知识产权工作。目前福建省有厦门、福州和泉州3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福州市又于近日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厦门华侨电子有限公司成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浔兴拉链科技股份公司等5家企业成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田力普认为,“6·18”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很重视,在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专利制度运用方面结合得好,今后还是要正确处理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关系,在强调自主创新的同时,有意识地通过专利许可、收购等策略实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

    田力普表示,今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记者 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