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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可应聘福州市鼓楼区社区书记

作者:阙文龙 通讯员 张勇 来源:海峡都市报 时间:2007-05-11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鼓楼区委组织部获悉,该区近期将在全省率先试行在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考5名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党总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人选。

报考者须是党员还得会说福州方言

  鼓楼区已分别于2005年、2006年底,公开选

聘了两批20名进入全民事业编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并与他们签订了聘用合同。与此不同的是,此次招聘打破了只在鼓楼区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的范围局限,首次面向大学毕业生试行公开招聘。
  招聘资格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年龄28周岁以下,在大学期间曾担任过一年以上班级党团支委、班委以上学生干部,或有一年以上社区(街镇)工作经历,会说福州地区方言。

合格者要到社区见习1年

  符合此次招聘条件的对象,须参加福州事业单位今夏招聘的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8日~5月19日,报名地点为金山生活区金环路6号(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大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6月9日,面试时间待定。笔试按不低于全市最低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3∶1的比例划定合格线确定应试入围人员名单。
  记者了解到,目前,鼓楼区有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空缺或已到退休年龄。 笔试成绩入围合格线的人员,将被安排为期1个月的社区岗位实习,协助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熟悉工作情况。
  实习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街镇、社区党组织,对应试入围人员的实习情况进行考评,结果将作为面试成绩评分的参考依据。不参加实习或在实习期间退出的,视同放弃资格。经实习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经笔试、实习、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将被推荐到社区党组织见习,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其本人应参加中共福州市委党校举办的业余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资格培训并获得证书。

聘期期满可经选举后续聘

  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通过选举正式予以聘用。工作成绩突出的纳入街镇副科级后备干部跟踪培养,可推荐参加街镇科级领导岗位竞争上岗。试用期满工作表现一般的,酌情可延长试用期一年。
  据悉,新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鼓楼区同类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聘期内工资晋升,参照同类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聘用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将由聘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承担养老保险费用,并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聘用人员可与所在街道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同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手续由所在街道负责办理。
  聘用人员聘期期满时,经考察合格,既可经选举后予以续聘,也可调聘到其他社区任党组织书记。聘期内或聘期期满解聘后,即不再享受聘用单位提供的工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受聘为全民事业编制(含试用期)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其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按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经费支出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