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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要求保障“五一”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07-04-29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东南网讯   近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有关单位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加强商品储备管理,作好突发事件下紧急应对工作。要加强对粮、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落实购货渠道,组织企业积极备货、增加供应,切实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要研究当地市场消费结构变化,指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采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满足社会各阶层的消费需求。如果发生生活必需品价格暴涨、群众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启动应急预案程序,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并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省经贸委(值班电话:87853875)。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食安办要认真部署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根据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和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节日食品安全工作,在节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执法联合行动,消除隐患。要认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2007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管理,落实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的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加大对各类经营食品的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巡查和肉类冷藏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管,加强畜禽牲畜屠宰监管工作,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各级经贸部门要做好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按照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联合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的通知》,继续做好“三绿工程下乡”组织工作,维护农村市场食品安全。节前要集中开展肉类、酒类、水产品、豆制品等专项检查。要加强餐饮等服务业卫生安全管理,重点抓好餐饮企业特别是中小餐馆和“农家乐”的卫生安全监管,倡导“绿色消费”和节假日健康美食风尚。 
    通知还要求,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加强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彻底清查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防火应急预案可行。完善大型展销、促销等活动的应急预案,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强黄金周期间流通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认真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倡导零售商依法促销、诚信促销、文明促销、安全促销。美化店容、店貌,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以良好的购物环境、优质的服务态度迎接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