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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教育“督政”体系

作者:蓝旭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7-04-25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双高普九、对县督导、领导督导考核互为补充
我省建立教育“督政”体系
 

  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正式明确“双高普九”、“对县督导”、“党政领导督导考核”互为补充,建设切合我省实际的教育“督政”体系。 
  去年,我省启动了“对县督导”,在各县开展自评自查基础上,各设区市组织了35个县的市级复查,省里抽取了14个县(市、区)进行评估,对评估优秀的县给予奖励。同年启动的“党政领导督导考核”,首次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列入干部考核范围。 
  省教育厅指出,对已经实现“双高普九”的县进行“对县督导”,要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的督导评估,克服“双高普九”后的义务教育指标下滑现象,使“对县督导”成为“双高普九”的补充;对尚未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对县督导”则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促进“双高普九”。 
  省里对同一个县的“双高普九”验收和“对县督导”评估,在相关指标评定上互为运用,未实现“双高普九”的县,经“对县督导”评估合格,且达到“双高普九”要求的,可认定“双高普九”达标;“对县督导”与“党政领导督导考核”要结合进行,避免重复评估。 
  督导结果将逐步建立公报制度。经省级“对县督导”评估认定为不合格的县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已通过省级“双高普九”验收,在“对县督导”中连续两年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双高普九”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