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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 为民办实事如期完成

作者:佚名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记者 
  本报讯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200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通报说,2006年是省委、省政府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第16个年头。一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为民办实事的各项 
工作如期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主办单位:省财政厅、教育厅,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情况:2006年度全省实际免除学杂费6.78亿元,比计划超0.3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实际承担4.48亿元已全部到位,市(县)财政实际承担资金2.3亿元。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学生共361.17万人均已受益,比计划预计数多21.17万人。为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所需的省级财政资金1800万元已全部到位,受益学生15.4万人。 
  二、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 
  主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协办单位:有关市、县(区)政府 
  完成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下拨省级预算内补助经费2000万元用于改善69所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安排1500万元补助我省52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安排1600万元,补助其中100所乡(镇)卫生院购置基本诊疗设备。全省有324所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确定了859所乡(镇)卫生院作为帮扶对象,已有715所乡(镇)卫生院与上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式签订了帮扶协议。省属和驻榕部队医院下派306位卫生技术人员在帮扶卫生院开展了医疗服务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并无偿支持医疗器械设备245台(件),接受帮扶卫生院进修22人。市、县两级共下派2573位卫生技术人员,提供经费389.93万元,设备541台(件),接受帮扶卫生院进修784人。 
  三、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医疗补助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老区办、财政厅协办单位:省卫生厅,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情况: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各设区的市配套资金已拨付到位。全省84个县(市、区)已全部落实资金并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各地都出台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确定了定点医院并签订了协议。各县(市、区)已将医疗补助证、180元的门诊补助费全部发放到位,其中25个县(市、区)已开始启动大病医疗补助办法,发放医疗补助金约140万元。 
  四、继续实施“造福工程” 
主办单位: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当地党委、政府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民族宗教厅、建设厅、人口计生委 
  完成情况:实际落实搬迁任务20534人,均完成地基建设,其中一层封顶20088人,迁入新居19644人。 
  五、继续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 
主办单位:省交通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审计厅,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情况:完成投资30亿元,建设规模5300公里,超过1000个建制村实现了新通硬化路面。 
  六、继续实施水利建设“六千”工程 
  主办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族宗教厅、农业厅、林业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当地政府 
  协办单位:省委农办,省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环保局、老区办、农科院,团省委,福建农林大学 
  完成情况:完成1527个村级供水工程、基本解决15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123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建成山地蓄水池4536个、容积20.8万立方米,建设小型水库23座、农田节水灌溉工程51.1万亩,完成75.8公里河道清淤任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2万亩。 
  七、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 
主办单位: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省委农办,省财政厅、林业厅、环保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有关市、县(区)政府 
  完成情况:全省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池4.12万口。省级安排的3300万元补助资金,除用于省级培训的20万元工作经费外,其余的3280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县(市、区)。 
  八、继续实施土地整理 
主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农业综合开发办 
  完成情况:全年共实施省级土地整理项目94个,整理面积34万亩,新增耕地2.7万亩。 
  九、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主办单位:省经贸委,各市、县(区)政府 
协办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完成情况:全省治理工作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的污染开展全面治理,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种养和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省政府年度工作方案要求的55项具体治理任务基本完成,31项治理指标有27项指标达到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要求,肉羊定点屠宰率,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抽检超标率、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4项指标略低于年度治理目标。 
  十、继续支持驻闽部队建设生产生活项目 
主办单位:省支前办 
  协办单位:省经贸委、财政厅,各市、县(区)政府 
  完成情况:省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两中心一基地”项目11个、“四个一好”项目84个已全部完成。 
  十一、开展“万村千乡”市场试点工程 
主办单位:省经贸委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工商局、供销社,各试点市、县(区)政府 
  完成情况:全省有3251个“农家店”、34个配送中心通过了验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十二、创建第二批“平安县(市、区)”活动 
  主办单位: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各设区的市党委、政府 
  协办单位:省综治委成员单位 
  完成情况:今年创建的第二批39个“平安县(市、区)”,含2005未达标的新罗区、古田县、寿宁县,经设区的市考评验收,有84.5%的县(市、区)实现平安达标。通过平安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有力加强了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较好解决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维护了全省大局稳定。各地把平安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政策、资金、力量上予以支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把实行领导责任制作为“平安福建”建设的龙头来抓,层层由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综治责任书,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要求,强力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基层三支队伍建设,通过整合力量、强化职能,确保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全省把机制建设作为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通过着力解决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构建平安建设工作机制,促进“大综治”、“大调解”、“大防控”格局的形成。 
  十三、对农村“六大员”实行政府津贴 
  主办单位: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环保局、综治办,各市、县(区)政府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事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省科协 
  完成情况:全省共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48536名(不含厦门市),平均每个村超过3人;计生管理员13429名,乡村医生24669名,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14812名,文化协管员14317名,村居(社区)综治协管员15471名。“六大员”津贴省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额下达。 
  十四、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划 
  主办单位:省劳动保障厅,各市、县(区)政府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省委农办 
  完成情况: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3万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4.91万人,农村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鉴定5.1万人。 
  十五、继续实施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主办单位:省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建设厅、水利厅,福州、三明、南平、泉州、龙岩、宁德市政府及有关县(市、区)政府 
  协办单位: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经贸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科技厅 
  完成情况:2006年闽江流域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4%,比2005年提高4.5个百分点;三类水质达标率为95.6%,比2005年提高3.6个百分点,达到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水质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