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建设意见 28条政策支持海西建设
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在福州召开共同推进海西建设第二次联席会议。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宣布了《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以28条政策措施支持海西建设。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副省长叶双瑜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去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召开
共同推进海西建设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双方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从服务祖国统一大业、推进海西建设,扩大对台交流与合作,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提升企业和产业素质,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优化对外开放环境,深化和完善共同推进海西建设合作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的支持举措。
会上,葛志荣对福建省委、省政府重视、关心、支持质检工作表示感谢。他强调,今年推进局省合作要深入贯彻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落实总局支持海西建设意见,着重抓好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加大扶优扶强力度;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促进福建扩大出口;做好涉台工作,促进闽台两岸交流交往;积极支持福建推进标准化和认证认可,着力从源头抓质量;支持福建口岸扩大开放,加强培训、咨询等方面工作。
叶双瑜代表省政府向葛志荣和随行的质检总局有关司局领导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措施,今年局省合作要在促进闽台经贸合作与交流、先行实施直通放行模式、扩大福建食品和农产品出口、加快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平台、推动福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建设福建质检实验室和国家质检中心、实施标准战略等方面加大力度,求实求效。
会后,举行了福建省出口免验企业暨对欧盟注册企业颁证仪式。
下午,葛志荣一行考察了东南汽车(福建)有限公司。3日,将赴长乐、泉州等地有关出口企业调研考察。
政策摘要:
支持福厦作为两岸包机航点 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已开放口岸开展对台直接往来客、货运直航业务。在对台业务较集中的口岸设立专门的查验监管机构,简化申报查验手续,定期客运直航船舶凭“航海健康申报书”、“旅客名单”,即可申报检验检疫。
支持福州、厦门作为两岸客、货包机的航点。
积极支持福建口岸扩大开放 根据“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积极支持泉州晋江机场、泉州围头港区建设和福州港、松下港、泉州港扩大开放,配合做好有关检验检疫工作。
台自捕水产品免交卫生证书 进一步支持台湾水产品和农产品从福建进入大陆。
对台湾自捕水产品输往大陆的,参照大陆远洋自捕鱼管理,免于提交卫生证书。设立台湾农产品专报窗口,采取热线咨询、快速审批、快速报检、加快放行等措施,提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
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即检即放的监管措施。
自去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召开
共同推进海西建设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双方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从服务祖国统一大业、推进海西建设,扩大对台交流与合作,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提升企业和产业素质,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优化对外开放环境,深化和完善共同推进海西建设合作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的支持举措。
会上,葛志荣对福建省委、省政府重视、关心、支持质检工作表示感谢。他强调,今年推进局省合作要深入贯彻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落实总局支持海西建设意见,着重抓好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加大扶优扶强力度;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促进福建扩大出口;做好涉台工作,促进闽台两岸交流交往;积极支持福建推进标准化和认证认可,着力从源头抓质量;支持福建口岸扩大开放,加强培训、咨询等方面工作。
叶双瑜代表省政府向葛志荣和随行的质检总局有关司局领导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措施,今年局省合作要在促进闽台经贸合作与交流、先行实施直通放行模式、扩大福建食品和农产品出口、加快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平台、推动福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建设福建质检实验室和国家质检中心、实施标准战略等方面加大力度,求实求效。
会后,举行了福建省出口免验企业暨对欧盟注册企业颁证仪式。
下午,葛志荣一行考察了东南汽车(福建)有限公司。3日,将赴长乐、泉州等地有关出口企业调研考察。
政策摘要:
支持福厦作为两岸包机航点 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已开放口岸开展对台直接往来客、货运直航业务。在对台业务较集中的口岸设立专门的查验监管机构,简化申报查验手续,定期客运直航船舶凭“航海健康申报书”、“旅客名单”,即可申报检验检疫。
支持福州、厦门作为两岸客、货包机的航点。
积极支持福建口岸扩大开放 根据“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积极支持泉州晋江机场、泉州围头港区建设和福州港、松下港、泉州港扩大开放,配合做好有关检验检疫工作。
台自捕水产品免交卫生证书 进一步支持台湾水产品和农产品从福建进入大陆。
对台湾自捕水产品输往大陆的,参照大陆远洋自捕鱼管理,免于提交卫生证书。设立台湾农产品专报窗口,采取热线咨询、快速审批、快速报检、加快放行等措施,提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
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即检即放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