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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强化涉台案件审判 为对外开放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佚名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维护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国外知识产权,福建强化对涉台港澳及涉外案件审判,维护境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在此间称,福建省法院去年审结涉台港澳及涉外案件七十四件。 
  外商独资莆田太平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产生 
纠纷,一审宣判后,双方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理中注意到此前诉讼双方有多年合作关系,双方法定代表人之间关系融洽,遂决定调解该案。通过核实证据、查清事实,太平洋建设公司同意增加造价五十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该案被发回重审,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太平洋建设公司在调解生效后,致信福建省官员,赞扬法官的审判艺术,表示“对福建的法律环境非常放心,增强了增加投资额的信心”。 
  福建莆田某鞋业公司去年涉嫌侵犯“耐克”注册商标专用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耐克国际有限公司授权提起的侵权诉讼后,经过全面审查,迅速查封侵权产品,并及时下达民事裁定书,责令该鞋业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嫌侵权产品,有效制止了该公司侵权行为。美国驻广州总领事致函福建省高层,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平等维护外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打击侵权行为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示赞许和满意,并期待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继续合作,取得更大成果。 
  陈旭表示,福建将加强涉台案件审判,促进闽台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审理好涉港澳、涉外和海事商事案件,为对外开放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