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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财政出资为农民投保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认认真真察民情实实在在办实事
福建财政出资为农民投保

 编者按: 人民日报12月15日头版头条刊发记者蔡小伟、江宝章的报道《福建财政出资为农民投保》,介绍我省财政为民办实事的事迹,本报特予转载。 
  福建省政和县杨源乡大庙村的23户村民,日前从县人保财险公司收到总额11.5万元的赔偿金。一个多月前,一场大火使这23户人家的房屋化为灰烬。眼看寒冬临近,灾民们为筹资建房犯了愁,县人保财险公司给每户送来的5000元钱,可谓雪中送炭。县乡干部告诉受灾农民,这是政府出资为他们统一投保的农村住房保险的赔偿金。 
  福建每年有数十万乃至百万居民因各种原因受灾。着眼于完善农村保障体系,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开展灾后重建的能力,使受灾群众得到更多救助,福建省认真体察农民意愿,实实在在为农民办实事。从今年8月起,率先启动了政府出资为农民生产生活“投保工程”,每年由各级财政投入近亿元,并逐步增加,资助、鼓励农民为住房、森林、稻田、渔业渔船等投保。到目前,全省参保人数已达1000多万。 
  大庙村23户失火村民是福建开展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的最早受益者之一。福建台风、暴雨等灾害频发,每年有大量农户的房屋因灾受损。今年,福建多次遭受台风袭击,累计倒塌房屋34万多间,大部分为农村房屋。为使灾民有能力在较短时间里盖起新房,福建启动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从8月23日开始,农民住房如遇自然灾害等原因损毁,可从省人保财险公司获得最高5000元的保险赔偿。保费无需农民缴,由省财政为全省663.4万户农村农民住房实施统一保险。为此,福建省财政今年已拨付3500万元作为保费。 
  福建还在部分地区农村启动了由政府补助保费的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渔工责任保险和渔船保险险种。其中,水稻种植险由政府和农民各出50%保费,每亩最高赔偿200元;森林火灾险由政府、个人各出20%和80%保费,每亩最高赔偿400元;渔工责任险由政府、个人各出20%和80%保费,每人最高赔偿10万元;渔船险投保人按标准保费的80%交纳保费,省级政府按照标准保费总额的20%建立赔偿准备金,一旦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80%,出现亏损时,由赔偿准备金支付。 
  浦城县、宁化县是福建的产粮大县,也是水稻种植险的试点地区。10月份,一场寒流使浦城县一些地方的水稻抽穗率和灌浆程度下降,农民损失数十万元。让当地农民放心的是,今年他们中许多已经投保水稻种植险的家庭,都可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相应赔偿。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农业保险部经理涂远寿告诉记者,自从8月份开展农村农业保险以来,南平、三明、龙岩3市已有100多万亩森林投保森林险;东山县从事渔业捕捞的1.2万多名渔工已全部纳入保险范围;福鼎市的渔工险和渔船险运作进展顺利。截至11月中旬,保险公司已累计支付农村住房保险赔偿金125万多元,近千户农民受益;支付森林火险赔偿金1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