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漳州新闻 > 正文

市国税部门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小记

作者:佚名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9-06-15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市国税部门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小记  

  “卸货、精选、装盘、急冻、冷藏……”高效、专业的水产品初加工流水作业,是东山县顺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发展的“基石”,而国家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是近年来助推顺达企业发展的“定心丸”。

  东山县顺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加工、出口竹叶鲹、蓝圆鲹、鲭鱼、沙丁鱼等冻海鲜鱼的企业。国家有关规定,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政策,并明确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其中,将水产动物(鱼、虾、蟹、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类动物等)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水产动物初制品的项目纳入了享受范围。顺达公司在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同时,也享受国家“征13%退5%”的农产品出口退税优惠政策,2008年,公司销售额1500多万元,免缴企业所得税5万多元,出口退税40多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企业资金周转、技术改造和品牌开发,成为了企业稳步发展的“储备力量”。

  农业产业化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占据着特殊重要的地位。东山县国税局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帮助涉农企业发展。工作人员从掌握企业基本生产信息到企业收购农产品环节动态信息的采集,实施了全程监控,并对企业申报抵扣相关的原材料验收合格单、入库单、仓库保管单和农产品收购付款凭证等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真实性。同时,结合行业特点,设置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变动率5项纳税评估监控指标,认真开展纳税评估。

 罗蓉芳  陈桂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