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漳州新闻 > 正文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出台便民利企“十六条”

作者:记者 黄妍婷 通讯员 章渔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9-06-14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本网讯(记者 黄妍婷 通讯员 章渔)近日,市海洋与渔业局推出便民利企的十六条举措,涉及海洋功能区划、重大工程项目用海、海域使用审批效率、海洋捕捞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将进一步提高我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海洋与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该“十六条”规定,凡列入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可以提出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对于重大项目用海,将积极执行减收和免收海域使用金的优惠政策,对投资规模较大的用海工程项目,可分期缴纳海域使用金。

  为进一步提高海域使用审批效率,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用海审批“零滞留”举措,对上报上级政府审批的用海项目,需由该局进行预审、审查,出具相关意见、证明等,在第一时间内办结与上报。同时,海洋工程环评核准时限由原规定的60天缩短为40天。

  主动为渔民谋利益是该“十六条”的重要目标之一。“十六条”提出,对木质改钢质渔船申请办证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对申请监督拆解渔船实行无假日办理,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申请渔船国籍、所有权登记及注销,检验证书注销的,办理时间由三天缩短为当天办结。同时暂停收取市级检验的渔业船舶检验差旅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