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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历史文化名城靓丽的名片——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纪实

作者:佚名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9-02-09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漳州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存历史文化街区主要有“一城三片”,即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新华东(岳口段)历史文化街区、浦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和新行街历史文化街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把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列为2008年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品位,打造城市靓丽名片。

  2008年3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会同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文化与出版局、旅游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地产管理局、文物办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的调研。调研组深入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南山景区等地,详细了解古文物的修缮保护及开发利用情况,同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规划、建设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对历史街区保护的整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对街区未来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进行交流、探讨。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调研组提出调研报告初稿,并几经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形成《关于漳州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的调研报告》,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强化责任,乘势而上;明确定位,拓展空间;挖掘内涵,激发活力;理顺体制,多元投资;积极推介、树立品牌”等5方面对策与建议。 

  8月29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表决通过《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漳州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的决定》。《决定》指出,现存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城三片”特别是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名城物质景观和人文景观的集中体现,是闽南历史文化的基本元素之一,是我们共有的精神、文化和物质财富,不可多得、无法再生、弥足珍贵。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强保护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特色定位,切实加大保护建设力度;积极拓展空间范围,切实完善区域功能规划;大力强化组织协调领导,切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在今后保护和开发利用古街区时,要充分考虑这里特有的格局、特有的建筑风格和建筑符号、特有的地下天然温泉、特有的非物质文化,从文化和经营两个方面激发活力。”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解读《决定》时说。

  根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加大跟踪监督,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执行相关的建设保护规划,严防商业性大拆大建对历史街区的破坏,制止街区内违反决定的拆建行为,努力保护历史的真实性,保持风貌的完整性和维护生活的延续性。   ⊙方铭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