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批单位和个人获省高院表彰
本网讯(章法先 张美珠)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全省十佳法院、十佳法庭、十佳法官、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全省法院防腐倡廉先进集体、廉洁从业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市一批单位和个人获得表彰。
据悉,我市长泰法院被评为全省十佳法院;龙文法院朝阳法庭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庭;南靖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漳州中级法院民二庭等5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漳州中级法院审监庭被评为全省法院防腐倡廉建设先进集体;漳州中级法院行政庭审判员盖华丽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官;南靖法院副院长高长江等4位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龙文法院刑庭审判员陈少华等19位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龙海法院海澄法庭黄毅挺被评为全省法院廉洁从业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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