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12月25日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2月12日在芗城召开,会期约3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漳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漳州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预算草案,批准漳州市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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