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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8-12-27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2008年12月25日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2月12日在芗城召开,会期约3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漳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漳州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预算草案,批准漳州市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