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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夫被任命为漳州副市长

作者:记者 黄妍婷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8-12-26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决定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2月召开

  本网讯(记者 黄妍婷)12月24日至25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可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红孙、陈易洲、陈庆元、朱福清、李珊珊、黄双庆、吴景辉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黄浦江、赵静,市中级法院院长林贻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鲁军及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漳州电业局等部门和单位领导分别列席会议。刘可清、陈易洲、陈庆元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漳州电业局关于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漳州电业局创建“人民满意供电单位”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授予漳州电业局2007-2008年度“人民满意供电单位”荣誉称号。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和说明。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09年2月12日在芗城召开,会期约3天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修订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和选举。依照法律规定,任命陈汉夫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免一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免去一批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陈少聪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依照法律规定,补选陈汉夫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报省人大常委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