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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5家企业入围“老长贸合同”

作者:记者 罗蓉芳 通讯员 陈振忠 苏晓晖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8-12-23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本网讯(记者 罗蓉芳 通讯员 陈振忠 苏晓晖)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国税局获悉,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发布第一批“老长贸合同”企业名单,漳州灿坤、丰笙实业、金冠(龙海)塑料等5家企业入围该名单。

  “老长贸合同”是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老长贸合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中使用的概念,特指企业在2007年7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合同期限超过1年、价格不可更改的长期出口合同。市国税机关组织我市7家企业的“老长贸合同”完成备案,并上报到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经总局筛选,5家出口企业获准。这5家已获批的“老长贸合同”企业出口货物,可以适用2007年7月1日前的出口退税率,合同总金额约为2.26亿美元,对于此前未退税或因退税率差需补退的退税款,经国税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全部退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