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彰显法治进步 漳州市又一行政部门首长出庭应诉
本网讯(记者 张俊毅)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近年来已不鲜见,而行政机关主要领导亲自出庭应诉的场景还并不多见,10月21日下午,这一幕就发生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上。
在这起“漳浦县某农塑厂不服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上诉案”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作为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省高院、兄弟地市法院及我市两级法院有关人员,省、市政府法制办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劳动局部分工作人员现场旁听、观摩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兰万安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主持的庭审过程。
在该案中,漳浦某农塑厂(原审原告)因不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审被告)对其一名员工的工伤认定,向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维持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原审原告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当日庭审过程中,双方针对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经审理,合议庭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庭审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组织旁听人员就“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展开座谈。
据悉,截至目前,今年漳州市两级法院已有5起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