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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科学开发规范管理海洋资源纪实

作者:佚名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8-07-17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海洋对于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竞争力的提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漳州海岸线长715公里,浅海滩涂面积11.23万公顷,用海面积21869公顷,海洋资源丰富。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部署,漳州市坚持把海洋开发与管理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做好“海”文章。2007年,全市海洋产业实现总产值295亿元,增加值达125.3亿元,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4.5%,海洋经济正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科学规划 推动港口经济建设

  漳州的优势和潜力在海洋,突破口和提升点也在海洋。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以港口经济的发展带动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依港立市”发展战略,把强化海域使用管理列为保障“依港立市”的重要实施战略之一。同时,还加强了海域管理和开发的规划。


  在制订《漳州市海洋经济十一五规划》、修编《漳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过程中,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动协同发改委、水利、林业、土地、环保等部门,针对我市用海需求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我市海洋功能区划进行重新调整,为我市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滨海工业项目建设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2007年11月7日,《漳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获省政府批准实施。此次修编,适当增加了我市港口、临港工业和旅游用海的范围,为未来5年我市海洋经济建设和各种用海需求提供了科学的用海保障。


  目前,《漳州市“依港立市”暨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泛东山湾经济发展规划》、《漳州修造船发展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也已经基本完成,并着手开展《漳州市重点海湾(东山湾、九龙江口湾)海域使用规划》和招银、后石、石码、古雷、东山、诏安、云霄7个港区的控制性详规。2003年8月26日,漳州海洋与渔业局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全市16条海河划界。2004年4月,划定全市沿海5个县(市)县际间的6条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并先后划定了省际(与广东)、市际(与厦门)间的海域行政界线。2007年10月,海岸线修测工作完成,修测结果由原来680公里变更为715公里。至此,漳州市海域行政区域已全部界定清楚,是全国最早完成毗邻海域省际、市际、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和海河划界工作的设区市。


  市海洋与渔业局通过各项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对区域建设用海进行科学布局和统筹安排,科学控制工程性海域使用的总量和开发利用速度,控制各类围填海的规模,使我市临港工业以及其他海洋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保障我市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主动服务 当好用海单位贴心人


    想用海单位之所想,急用海单位之所急。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工作中,积极主动服务用海单位,为用海单位提供方便、排忧解难。龙海后石港区白坑村一侧海域按原定的海洋功能区划是属于浅海养殖区和水上娱乐运动区,福建厦船重工长成造船有限公司准备在该区域投建修造船项目,由于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其项目用海申请将不能获得批准。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后,及时提请我市海洋功能区划的技术承担单位,共同研究探讨该海域功能区划的调整问题,并利用市、县两级开展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契机,将该海域的功能区划调整为“港口预留区”,为厦船重工在隆教乡白坑村的顺利落户打好铺垫。


    在执行海洋监察、海域使用督查等工作中,对于企业轻微违法或因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等可以改正的行为,市海洋与渔业局不是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及时制止、提请纠正,通过具体的指导帮助企业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企业减少损失。在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方面,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动为用海单位着想,积极创造条件,方便用海单位。2007年,海域使用金统一按照用海类型、海域等别以及相应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计算征收,海域使用金的缴纳方法也较以往有所不同。为了方便用海单位缴交海域使用金,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专程到漳州开发区,现场指导海域使用金缴纳工作及了解用海情况,并将《一般缴款书》送达每一个用海单位,受到了用海单位的好评。


    另外,市海洋与渔业局还主动协助用海单位做好海域用海申请工作。在接待用海申请单位和个人时,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耐心细致地解答,并对申请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协助他们解决困难。市海洋与渔业局热忱的服务态度,高效的工作效率,为众多大项目的落户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在用海单位中赢得了“企业保姆”、“企业的贴心人”等美誉。


    优化环境 实现可持续发展


    市海洋与渔业局十分重视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积极开展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几年来,通过采取海洋环境监测、保护区建设、封岛栽培、伏季休渔、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环境与资源的行为等措施,有效地保护和改善我市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


    同时,市海洋与渔业局每年都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宣传单等方式,加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该局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审批关。


    在资源与环境监管方面,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海监、渔政等执法队伍的作用,认真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开展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努力开展保护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职能,使保护区的管理真正得以落实。该局还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和发布《漳州市海洋环境监测质量公报》。


    近年来,我市开展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违法填海围海、非法采挖海砂、非法捕捞等违法活动。此外,还着手组织清理“海漂垃圾”和“清洁沙滩”工作,对全市毗邻海域特别是九龙江口湾海域海上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在漳浦县前亭镇和东山县陈城镇进行“清洁沙滩”、“清洁渔港”等试点活动,为每条渔船配备了不可降解垃圾专用回收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家园清洁活动”,在东山澳角村开展海洋环境整治试点,有效地促进海洋自然环境的整洁。


    海西建设,漳州先行。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合理开发海洋资源,积极保护海洋环境,努力让海洋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推进和谐海区建设,服务漳州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