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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台湾居民在漳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作者:陈晓云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8-07-06
编辑:陈虹 点击数: 字号:
    7月4日,记者从漳州市人事局获悉,省人事厅近日发布了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在漳州直接从事工程、卫生、经济、农业四个专业的台湾地区居民本月起可自主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据了解,凡在闽直接从事工程、经济、农业、卫生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地区居民,符合一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及相关要求,均可自主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考虑到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学术交流的实际情况,在SCI、SSCI、EI数据库收录刊物的专业论文也列入认可范围。

   申报人在申报时需填写评审表和简明表,并随附有关材料。经由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再经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说明的是,台湾地区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祖国大陆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随附相关的认证材料。申报人员需提交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成果、工作年限和职业操守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的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要求。

    漳州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的新政策出台有利于提升来漳就业、创业的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此举将惠及广大台湾同胞,进一步拓展两岸合作空间,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