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平和与台湾之间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关系档案资料的公告
平和与台湾关系源远流长,是台胞的重要祖籍地之一,被称为“大陆迁台第一县”。据不完全统计,有300多万台胞祖籍在平和。历史上,平和人在迁徙台湾过程中,他们将祖先牌位、家谱族谱、神祇佛像等带到台湾,形成大量反映平和与台湾之间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关系的档案资料。为进一步妥善保管、活化利用相关档案资料,唤起两岸同胞共同的历史记忆、促进心灵契合,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平和县档案馆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平和与台湾之间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关系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在平和与台湾之间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交流交往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信件、票据、族谱、印章、账册、契约、相片、音频、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两岸各民族经贸交往、人文交流、民族交融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2.祖庙金身巡游台湾等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
3.信俗文化节、旅游节或纪念仪式等活动形成档案资料。
4.寻根谒祖、参拜进香等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
5.平和与台湾之间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研讨活动或研习班的档案资料。
6.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等在宣传报道推介平和与台湾之间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相关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文字、图像、视频等资料。
7.记载平和与台湾之间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关系的相关报刊、图书、实物以及具有历史价值或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原件将永久保存于县档案馆。
2.平和县档案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3.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的利用提出意见。
4.县档案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制,并制作光盘予以赠送。
5.县档案馆可为珍贵档案资料提供寄存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应当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2.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摄影者等。
3.录音录像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摄录时间、地点、人物、摄录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如物品名称、功能作用、生产时间等。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县档案馆保管利用科:张怡铭
联系电话:0596-5234-516
电子邮箱:phda5232680#163.com
单位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阳光路7号
邮政编码:363700
平和县档案馆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