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8月30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新丰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顺忠、林慧颖、钟育辉、张连清参加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徐荣德,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国盛,县监委、县法院负责人,县政府办、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县政府关于《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调研组关于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调研组关于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关于工业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情况的通报。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庞健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清峰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曾明新为县水利局局长,吴秋发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林清益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赖警苗为县审计局局长,卢鑫城为县统计局局长,朱惠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会议决定免去吴志育的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赖建生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陈联荣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张元清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赖警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朱惠珍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会议中,朱新丰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并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他们提出了四点要求,要求要强化法治意识、锻造过硬本领;要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职尽责;要牢记初心使命、服务平和发展;要坚持以身作则、始终廉洁自律,在新的岗位上为推动平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