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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百日攻坚行动

作者:黄天航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23-09-25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漳州新闻网讯(见习记者黄天航)近日,《漳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出台。我市从9月20日起将奋战100天,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与知晓率为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打一场“百日攻坚战”,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

据悉,此次攻坚行动从9月20日持续至12月31日,100天分为三个阶段,在这100天内全面自查整改,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

第一阶段行动为10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要求,对创建重点、难点工作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聚焦两轮“拉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整改;第二阶段行动为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提升,对第一阶段中发现的问题逐项重点整改,进一步完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第三阶段为12月31日前开展“回头看”行动,加强日常长效管理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整改,全面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国家验收。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要求,我市将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相关产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哨点医院共六大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各项创建要求。

在食品生产环节,以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为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入库样本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在食品流通环节,以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对农贸市场(含农批市场)、食品超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便利店(含母婴用品店)、保健食品经营店、食品小摊贩入库样本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流通环节风险清单;在餐饮服务环节,对各自监管领域内餐饮服务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小餐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库样本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此外,各责任单位还将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市农业种养殖单位、农资经营单位、屠宰企业、粮食收储企业以及全市哨点医院入库样本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打造具有我市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特色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示范引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