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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将全面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作者:黄舒哲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8-03-07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黄舒哲)3月5日下午,我市召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就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出部署。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吴志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江玉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合理适用执法种类、执法幅度的权限,是通过立法授予执法机关的法定权力。去年,我市在市建设局等10个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今年我市决定将此项工作推行到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

  会议强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涉及的环节多,难度大,专业性、政策性强。今年在全市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各级各部门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合法合规、公开公正有序地开展工作,着重把握好服务发展原则、利民便民原则和预防腐败原则等三条工作原则;要统筹谋划,明确工作重点、标准和要求,掌握进度,加快节奏,确保7月1日开始,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正式向社会公布实施。

  市林业局、市物价局及漳州公路稽征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