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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向养老诈骗“亮剑”

来源: 新华网 时间:2022-07-31
编辑:黄诗佳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网沈阳7月30日电(记者丁非白)“有没有人给您推销过保健品,说是最新科技、能迅速起效,吃完还能彻底治愈某种慢性病?这些都是骗子常用的话术,都属于养老诈骗!一定要小心提防……”近期,锦州市各政法单位深入社区、生鲜超市等人流量较大场所,向老年群众发放养老诈骗宣传单,提高辖区群众防范养老诈骗普及率。

  自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锦州市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温某伙同他人在黑山县租用多家门店,以公开宣传、集中授课、组织聚餐等方式,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针对老年人宣传“老妈乐”投资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千余万元。随后又改头换面,利用“德众合”投资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黑山县公安局侦查人员综合研判、跨市追踪,于今年5月将犯罪嫌疑人温某抓捕归案。

  截至目前,锦州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22起,涉案金额1946万元,依法追缴300万元。

  同时,锦州公安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协同配合,加强沟通衔接,形成打击“组合拳”,准确把握打击范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锦州各地区、各成员单位成立专班,压实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执法队、锦州市公安局、锦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发现,锦州市某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采取旅游积分、会员福利、预付存款等形式,擅自组织121名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锦州市文化执法队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按照执法流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锦州共发现网络空间领域涉养老诈骗问题1个、涉文化旅游领域养老诈骗问题4个、涉老非法集资诈骗问题3个、涉市场领域养老诈骗问题13个。下一步,锦州市将在快侦快破和快捕快诉快判上集中发力,继续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