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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委巡察组向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的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人:平和网 时间:2022-03-29 编辑:周艺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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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县委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县林业局党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民政局党组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2年3月3日,县委书记蔡绿璇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对做好巡察整改及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蔡绿璇强调,一要从“高”处着眼,系统集成抓提升。要进一步优化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和整改公开机制,完善巡察情况通报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二要向“深”处发力,精准施策解难题。要紧扣责任链条,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要统筹监督力量,形成整改监督合力;要强化沟通会商,统一整改评判标准。三要在“实”处落地,标本兼治促长效。要深挖问题线索,斩断腐败利益链条,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并运用创新思维和改革方法破解难题,进一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开展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不够扎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公务车辆管理较为混乱,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党组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干部职工队伍管理较为松散;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林业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推动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瓶颈,乡镇林业站建设不够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仍有差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项目建设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存弱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彻底。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成效不明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禁而未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项目监管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偏差,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短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差距,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还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干部管理“宽松软”;巡察整改工作措施落实不够有力。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扎实,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较突出,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资金管理不到位,资源管理、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缺失;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落实存在偏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落实巡察整改不够严肃。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政工作“三个聚焦”的重要讲话精神还不到位,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还有差距,党组领导作用有所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选人用人不规范;巡察和审计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