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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七旬老母怒告千万富翁儿子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08-01-09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据《厦门日报》报道“儿子是千万富翁,有房有车,却不肯赡养我,我长期生病住院,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高血压、甲亢性心脏病等疾病,儿子却置之不理,连见儿子一面都很难。”75岁的林老太太在法庭上哭诉着。1月7日,这名伤透了心的老母亲乘坐着轮椅,与儿子对簿公堂,请求法官主持“公道”。

  林老太太说,儿子林先生是她的亲生儿子,1961年,老太太前夫不幸病逝。3年后,老太太为更好地照顾家庭及儿子,与他人重新结为夫妻,共同含辛茹苦将儿子抚养成人。

  老太太的代理律师说,儿子成年后,老太太更是全力支持帮助儿子发展,毫无保留地奉献着母爱。但儿子却对老太太不够孝顺,尤其是近3年来,老太太生病患有高血压、甲亢性心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等疾病,儿子从不过问,甚至对母亲不理不睬,从没有走进老太太房间一步,哪怕是简单的一声问候也没有。儿子甚至还辱骂老太太,还曾用户口本打老太太的嘴巴,直到她嘴角流血,还多次冲进房间恐吓老太太,并说些威胁刺激的言语,还扬言要将老太太赶走。

  此外,如今老太太自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专人照顾。可儿子却拒绝赡养老太太,有病也不帮忙医治,生活上不但没有给予精心照顾,还时常给老太太很大的精神打击。如今老太太在孙子的帮助下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主要由孙子向朋友借款预付。老太太住院期间,儿子从未踏进医院半步,连个电话都没有打来问候一声,反而将家里的大门换上新锁,使老太太无家可归。

  老太太说,儿子现拥有店面一间,拥有房屋二幢共七八十间,儿子还拥有马自达小轿车一辆,月收入光房租就高达二三万元。老太太认为,儿子完全有能力赡养自己,可却对母亲置之不理,其良心何在呢?

 儿子林先生没有聘请代理律师,但他也在设法为自己辩护。林先生始终坚持说,自己已经尽了赡养母亲的义务,并对老太太的指责一一给予反驳。

  当法官询问儿子对赡养母亲有什么想法时,儿子给出了一个赡养方案:“我愿意护理和赡养母亲,也愿意支付母亲的生活费用。但看护母亲的人必须由直系亲属负责,比如自己的姐姐、阿姨等。”可老太太却不同意由儿子赡养自己,因为她老是说儿子不守信用。

  老太太的代理律师恳请法院,判处她儿子向老人支付赡养费用每月6000元和医疗费用6000元。

  最终,儿子林先生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他从未遗弃过母亲,家里很多房子母亲可以随时来住,爱住哪里就住哪里,由母亲自己选择。他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并提供吃、穿、住。

  但林先生认为,母亲提出的每个月要求儿子支付的赡养费用太高了,再说母亲还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他只乐意每个月支付500元生活费给母亲。另外,儿子还认为母亲生活无法自理,已经没有消费能力,自己并不会把钱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