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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调解遇瓶颈 警法合力倾情化解

作者:⊙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周晓彬 杨永超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21-11-04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我们很满意调解结果!”10月30日,一名交通肇事者的家属打通平和法院交通庭专用热线电话告诉法官,并表达谢意。

案情发生在2021年5月3日下午三点多,平和县南胜镇叶某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两轮电动车与相对方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的林某金,在道路左侧慢车道内相碰撞,造成林某金、叶某同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其中林某金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平和县交警大队认定,当事人叶某同负本事故主要责任,林某金负本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叶某同刑事拘留。

案发后,平和交警大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该案的民事部分先行调解。起初,受害者林某金家属情绪较不稳定,要求法院重判肇事者叶某同,在肇事方家属的多次请求及交警的调解下,受害者家属最终提出40万元的经济赔偿。

然而肇事者的儿子在外地打工,家庭本身经济也不宽裕,最近又花了不少钱在筹备婚礼,已经拿不出再多的钱,不过,他们认为,受害者家属有提要求总比拒绝调解好,还是能看到和解的希望。虽然肇事方花了半个月时间努力筹款,但还是未能筹借到40万元的赔偿款。当肇事方家属再次找到交警时,交警请求法官提前介入参与指导诉前调解。

法官介入诉前调解后,立即深入了解该案的性质、过程及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法官刚开始介入调解时,受害者家属称没有商量的余地,声称本来只想让对方坐牢没有其他要求,现在已经提出谅解条件了,对肇事者已经足够宽容了,现在别想再得寸进尺,态度十分坚决。法官觉得此刻调解效果不会突显,就让双方先回去等消息,既然当下不适合调解,只好让时间来缓和当事人情绪,缓解现阶段的紧张气氛。

在进一步了解肇事方的家庭情况后,法官觉得如果赔偿数额不变的话,对当事双方都不利,肇事者赔偿不了则可能被判刑,这样肇事方家属赔偿的意愿会大大降低,到头来受害者家属不仅心理上受伤害经济上也得不到补偿。依照以往的经验来看,大部分交通肇事案件的民事部分如果能先行调解,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利的,可以挽救两个家庭,虽然现在受害者家属义愤难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上的补偿是最终化解矛盾的关键因素之一。

三天后,法官再次拨打了受害者家属的电话,经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受害者家属情绪趋于稳定,并建立了与法官之间的信任,受害者家属最终同意接受26.5万元的赔偿。

10月26日,肇事者叶某同及死者林某金的家属再次来到交通庭,在交警及法官的见证下,肇事方家属一共来了4个人,每人用筹借来的几万元相继支付给受害方家属,一共支付了22.3万元,加上之前赔偿的丧葬费4.2万元,26.5万元赔偿款已全部到位;受害方家属则当场写下谅解书,交给肇事方家属和民警。至此该起交通肇事案的民事部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