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事项移交
8月11日,县发改局和县行政审批局举行平和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事项移交仪式,正式移交审批服务事项71项。
当天,在审改办见证下,县发改局和县行政审批局签署了备忘录。
据了解,双方移交了包含企业投资城市燃气利用(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项目核准(变更)、企业投资除垃圾焚烧发电外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核准(变更)、企业投资除跨设区市的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外的其他水事工程核准(招标)等71项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服务事项的移交,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划转工作有序进行,建立“职责互补、政策互通、审管互动、业务互助”联动机制,使审批与监管有机融合,实现事前高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同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