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6月3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黄永健同志为平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民,副主任江益权、庄汉土、林慧颖、蔡云英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黄永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榕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毅伟,县人民法院院长高长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国盛等列席会议。
会议经投票表决,任命黄永健同志为平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审议并通过关于黄永健同志代理平和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吴丁顺同志辞去平和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议案。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民为黄永健颁发任命书,黄永健进行宪法宣誓,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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