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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十三届 十六次常委会议 决定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于明年一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召开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20-12-30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 李润)12月29日, 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十六次常委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至13日在芗城召开。市政协主席张祯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席杨胜华、黄井南、吴芳华、陈跃鸿、何伟燕、卢力,秘书长李扬真,党组成员叶跃西以及政协常委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审议拟提交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审议的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未尽事宜。

会议经协商,决定增补曾勇平、林兆波、李瑞林、林炎山4名同志为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决定许惠勇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曾贵森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因工作需要,李扬真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秘书长,叶跃西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杨素萍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因到龄退休,林炳章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常务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好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重大意义,切实发挥常委带头表率作用,紧扣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做调查研究工作,带头撰写和提交提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努力为党政决策施政建言献策。要严格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带头遵守会议纪律,带头配合防控工作,共同维护会议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