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油烟扰民 责令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11月25日,我县接到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后,县城管局、市管局、生态环境局和小溪镇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处理。
投诉人反映:迎宾路34号芦溪特色饭店油烟直排,影响附近居民。
经调查核实,芦溪特色咸饭(平和县庄圳钦小吃店)有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净化分离直接排放到墙外塑料桶,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附近居民。该信访件反映“油烟直排,影响附近居民”情况属实。
县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向经营户送达《餐饮店油烟、噪音污染整改通知书》,责令经营户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避免影响附近居民。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将督促该经营户在整改期限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县市容局副局长 吴炳清:对群众投诉反映迎宾路34号芦溪咸饭饭店关于油烟直排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初步了解,该店主要存在油烟未经规范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督促该饭店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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