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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师院出台政策鼓励参军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10-27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郭佳天 杨文卿)近日,漳州师院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暂行规定》,充分调动在校大学生应征热情。

    规定指出,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的学籍可保留到其退役后一年内;对荣立一次三等功以上的,复学后免收两年学费,并可选拔担任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对在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大学生已在校修完的课程成绩存档有效,已在校学习的时间可在今后复学后根据学制时间相应扣除;应征的在校大学生本学期期末课程一律免试,成绩按班级前60%%的平均分数来计算;本科生退役后一年内持《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通知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原则上在原来的专业学习,需转专业者,在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原在校已修完的相通学分予以认定;高职专科升本科、本科考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录取。

    优惠政策推进在校生征兵工作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已有20多名在校大学生积极报名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