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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纠纷 80岁老人状告66岁老人 法官上门力促和解

作者:周杨宁 通讯员 周晓彬 朱伟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20-10-22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周晓彬 朱伟才)10月16日,平和法院坂仔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起案件中,原告80岁,被告66岁,双方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是什么样的借贷纠纷让他们不得不诉诸法律呢?

原来,2016年1月,被告郑某辉向原告叶某谦借款10000元,到2019年6月才返还本金,但双方议定的1260元利息一直没有支付。不仅如此,2019年1月29日,被告郑某辉又向原告叶某谦借款8000元,双方约定于当年年底归还,但一直没有还。后来,因为原告叶某谦需要使用资金,经多次催讨,被告郑某辉未能还款,便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法院。

2020年10月15日,平和法院坂仔法庭收到该案后,法官当即组织工作人员了解,得知原告叶某谦年事已高,身患多种疾病,腿脚不便,通知他们到法庭调解不方便。于是,法官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16日下午,法官和书记员先驱车前往大溪镇被告家中确认借款事实存在后,便召集双方在原告住处进行现场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郑某辉结欠原告叶某谦借款本息计9400元。被告郑某辉自愿从2020年11月起到2021年7月份止于每月20日前返还叶某谦1000元;2021年8月20日前返还400元。一场涉及两位老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终于得到妥善处理,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