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中央、省驻漳各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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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中央、省驻漳各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