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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平和县2020年秋季县直公办幼儿园规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平和县教育局 时间:2020-06-08 编辑:朱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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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综〔2020〕15号

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有效控制班生额,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城区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招委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县实验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新生150名;

2.新星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新生180名;

3.县实验幼儿园高南分园计划招收小班新生120名。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条件

(1)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2)小溪镇非农业户口,符合“人户一致”,且居住在城区的适龄幼儿。

(3)户籍在小溪镇共和村、新桥村、高南村的适龄幼儿。

(4)户籍办证(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2.招生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三所实验幼儿园将分别全部招收。

(2)符合报名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计划招生额,三所实验幼儿园将分别通过派位进行招生。

A.小溪镇共和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新星幼儿园、新桥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实验幼儿园、高南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县实验幼儿园高南分园;户籍在平和城区的现役军人适龄儿童及在平和驻军的随军适龄儿童可根据就近原则申请就读其中一所县直公办幼儿园。

B.在A项适龄儿童安排后,如有剩余学位,三所县直公办幼儿园将分别从符合报名条件的登记对象中,通过公开派位招收至满额为止。

3.招生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1)报名登记时间与登记办法。①新生入学报名登记时间:2020年8月14日,逾期将不予受理。②报名登记办法:家长持有效证件(户籍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登记(每个幼儿只能参加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

(2)材料审核。2020年8月15日—8月17日,由幼儿园组织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名单公示。2020年8月18日—8月20日,将审核结果公示在幼儿园公开栏。

(4)派位。2020年8月21日,由新星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高南分园进行电脑公开派位。

(5)派位结果公布。2020年8月22日将派位结果公布在各幼儿园公开栏。

(6)入园办理。2020年8月23日,获得入园资格的幼儿由监护人携带“健康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4.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由各相关幼儿园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各相关幼儿园必须根据招生文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0年8月1日前报平和县教育局备案。(联系人:胡巧愈,13850594156)

平和县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