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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出台《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20-03-28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7月1日至2日申请登记 8月1日补登记

  近日,龙文区出台《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遵循“人户一致”原则,7月1日至2日申请登记,8月1日补登记。

  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条件

  一、原龙文区户籍适龄儿童: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招生。即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父母一方)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

  二、龙文区购买住宅房产业主子女:

  购买住宅房产业主子女,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小学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除外),除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招生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本区购买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明与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购买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三、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非龙文区、芗城区户籍且父(母)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在龙文区居住(暂住)且已经办理本施教区内居住证或暂住登记一年以上(即2019年8月31日之前办理);在龙文区务工或经商办企业,有务工合同或经商办企业证照。龙师附小龙文分校、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景山分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龙江分校;鸿浦小学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蓝田中心小学;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坂上中心小学。

  特殊情况

  龙师附小龙文分校、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景山分校、龙文区实验小学、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等校区,由于学位已满,不接收插班生。

  龙师附小龙文分校将启动摇号程序

  由于学校二期建设2020年秋季尚未完工,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将启动摇号程序,摇中的学生在龙师附小龙文分校就读,未摇中的学生安排在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就读,待学校二期工程建成后给未摇中的学生提供一次选择机会,决定留在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或回龙师附小龙文分校就读。

  ⊙康丽红 张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