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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平和县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告

发布人:平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时间:2020-02-20 编辑:朱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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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号)

我县为全省54个疫情低风险地区之一,为落实省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依法防控的要求,正确树立“防病毒、不防人”的理念。各乡镇(场、区)各部门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2.各乡镇(场、区)要继续做好外来人员的排查、登记、随访,加强健康状况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村(社区)、小区要确保人员和车辆有序出入,保证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同时,进出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3.商铺店面(电影院、网吧、KTV 等娱乐性场所除外)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可开业经营。全县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所等有序开放,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切实负起加强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防控措施和流程,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做实防控台账。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5.加快推进复工复产。有关单位要简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的质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限制、阻挠企业复工复产,不得阻止重点疫区以外的人员返回。

6.优化用工环境。积极为企业用工和生产创造条件,加大招工力度,优先安排本地人员,不得歧视、排斥外来工,不得禁止外来工租住房屋和上下班往返通行等。

三、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7.全县除上级批准设置的交通留验站外,各乡镇(场、区)、村(社区)、小区一律不得设置硬隔离,不得限制车辆和人员正常进出,确保畅通有序。

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8.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加大对涉疫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以及制假售假、诈骗、聚众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网络舆论正能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告规定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平和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