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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限炮令” 共迎“新春蓝”

作者:汤绍平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20-01-10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我县自2018年2月1日起,在县城及周边区域限制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记者从全县2020年度“限炮”工作动员会了解到,2020年,我县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守“限炮令”,共迎“新春蓝”。

自“限炮令”施行以来,全县累计出动公安民警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等力量万余人次,开展宣传发动、巡逻值守和劝阻工作。2019年,县城区仅有1起违规燃放行为,各项污染物和PM2.5值明显下降,“限炮”工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为进一步巩固2019年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的良好成效,倡导社会文明风气,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推进五城同创,打造宜居宜业环境,2020年,我县将继续严格执行“限炮”工作方案。

距离首次允许燃放时间农历腊月二十三已经很近了,在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根据规定,在县城及周边区域,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年除特定允许燃放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允许燃放时间指:农历腊月二十三(18:00至次日凌晨01:00)、除夕(全天候至次日凌晨01:00)、正月初四(6:00至18:00)、正月初八(18:00至次日凌晨01:00)、正月十五(全天候至次日凌晨01:00)。燃放时必须确保安全,燃放的烟花爆竹实行定点专卖,专卖点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公民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