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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通知

发布人: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平和管理部 时间:2020-01-10 编辑:朱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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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开始了。

一次性定额救助: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在2019年度内患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报销后,家庭承担目录内个人负担的费用仍有困难的,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平和医保管理部申请一次性定额救助。

重特大疾病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重性精神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7大种病种)的医疗救助对象,在2019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报销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目录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平和医保管理部提出申请(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9-11号,业务咨询电话:5216383。

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平和管理部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