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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启动生态巡回法庭 案发地开庭 病床前审判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19-12-11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曾艺淑 曾程伟 文/图)“现在开庭!”12月10日10时许,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在山乡响起。平和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会同该县法院、县森林公安人员,到平和县芦溪镇梨坑村,在被告人78岁老人叶某家中的病床前,进行一场特殊的庭审(下图)。

2017年2月,叶某因经济拮据,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雇工将自己种植、管理的树木砍伐变卖,经鉴定,滥伐林地11亩,树种为杉木,蓄积量22.6776立方米,其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

平和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阅卷时得悉叶某是78岁高龄老人,地处偏僻山区,法律意识淡薄,且生活困难,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就主动前往叶某家中送达文书、告知、讯问。针对被告人的实际困难,检察官还主动协调县法院,建议启动生态巡回法庭到案发地开庭审理,该建议得到县法院的采纳支持。庭审中,叶某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深深的悔悟。鉴于被告人叶某能主动投案,系年龄超过75周岁的老人,悔罪态度较好,建议从轻处罚。经过庭审,当庭判处:被告人犯滥发林木罪判处4个月管制并处罚金1000元。叶某当即表示服从判决,并对有关单位考虑到他行动不便,不辞辛劳至家中讯问、开庭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