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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将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07-18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 邱顺南 实习生 蔡鸿娜)记者从16日召开的漳州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了解决市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漳州市将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副市长刘文标到会讲话。

  为推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全面实施,8月底,各县(市)要完成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信息档案,出台廉租住房管理办法;9月底前所有县(市)必须出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保障对象申请并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分别落实保障对象的保障方式,已核发房租补贴的保障对象应及时按标准给予发放,已租公房(含单位自管公房)的保障对象予以及时安置;12月底实施保障对象的保障户数争取完成应保对象总户数的80%以上,通过努力,力争达到建设部提出的“应保尽保”要求。

  会议还对漳州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