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群众监督举报制度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特制定本监督举报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内容
(一)是否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价格或租金等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是否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是否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是否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是否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是否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七)是否房地产经纪机构变“居间”为“代理”,交易过程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是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D级危房、违法建筑等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二、监督举报电话
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受理范围: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八)条。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6095811;受理范围: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
中共平和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受理范围:0596-7036955;受理范围:第(三)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漳州监管分局平和监管组:968133;受理范围:第(四)条。
平和县公安局:110 ;受理范围:第(六)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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