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同事手机银行卡等财物 支取银行卡的钱还用微信转账
漳州新闻网讯(黄从余林蔚)将同事的手机、现金、银行卡等财物席卷而空,还通过同事的手机号码、微信账号等进行消费、转账,共计人民币30527元,三天后被抓获归案。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莉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2019年5月4日21时许,王某莉在长泰经济开发区积山村某足浴店休息室,趁同事宋某不在时,窃走宋某Vivo X27 Pro手机一部、苹果iphoneXS Max手机一部、现金人民币2500元、两张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卡、中国建设银行卡)及身份证。之后,王某莉使用宋某的手机绑定银行卡,将宋某的中国邮政储蓄卡内人民币11749元支取,用于本人的苹果ID账号充值及个人消费;还登录宋某的微信账号支付或转账消费人民币4188元;并将两部手机卖掉牟利。经长泰县价格认定局认定,Vivo X27 Pro手机价值人民币3784元,苹果iphoneXS Max手机价值人民币8306元。2019年5月8日,王某莉在厦门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责任编辑:杨朝华 罗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