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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诏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9-10-09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省委巡视二组对诏安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4月2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县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优化诏安政治生态、推动诏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大契机,不断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巡视二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将省委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在党内印发通报,并迅速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传达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全县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

  (二)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领办25个巡视反馈问题,先后主持召开7次常委会、3次县委常委(扩大)会和6次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县委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其他县委常委、人大党组书记、政协党组书记和政府副县长带头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建立组织领导机制,领导小组坚持做到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工作推进机制,抽调专班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的材料撰写、简报制作、会议准备、督促检查等工作;督促检查机制,采取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反馈问题“件件有整改、周周有进度”;日志跟踪机制,每周汇总县领导推动巡改工作日志,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四)坚持真抓实改,提升整改实效。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对诏安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和《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形成八大方面77项整改任务297条细化措施,并逐条明确责任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深挖根源,以点带面,制订和完善了67项制度,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政治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抓党内重要法规学习贯彻不够及时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贯彻。县委坚持即知即改,2018年11月即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诏安县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指导加强和改进全县工作,提高县委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于2019年5月20日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9年5月31日专题学习新《党章》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政府党组于2018年11月23日专题学习新《党章》,2019年5月23日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政协党组于2019年4月29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9年4月30日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建立长效机制。2019年3月以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分别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县四套班子分别指定专人,定期对党内法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分类梳理,确保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到位。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委组织全县各党委(党组)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开展抽查,对未按要求完成学习贯彻的党委(党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2)关于执行党的会议制度不够严肃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题听取汇报制度。健全县委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及各群团单位党组织汇报制度,明确每年至少两次(每年7月10日前和次年元月15日前)。2018年11月28日、12月18日和2019年7月12日,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及各群团单位党组织2018年工作和2019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二是规范党组会议制度。2019年5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制订了《诏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诏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分别明确党组会议及主任会议议事范围;2019年5月23日,县政府党组修订《诏安县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不得以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学习党内文件、开展党内政治生活;2019年5月7日,县政协党组制订《中共诏安县政协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不得以联席会议或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

  (3)关于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①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讨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2019年6月24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未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就出台的《中共诏安县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委常委会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申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二是加强民主决策监督。坚持把贯彻“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对下一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手段,每年将各乡镇各单位“一把手”“一言堂”情况纳入县委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及领导班子考察考核内容,严防决策风险,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行为。

  ②关于部分大项目征求意见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解决福建省诏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设施项目(江滨校区)征地问题。2019年5月7日,县政府牵头召开协调会,研究协商项目征地问题,形成《关于联创智能科技(诏安)有限公司征迁补偿问题专题协调会议纪要》,明确该公司的设计费、土地平整费等赔偿事宜,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该公司土地平整进行评估,明确补偿细节及条款。经与企业协商,企业已同意补偿方案,于7月11日签订了征迁协议。二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召开县委常委会,明确凡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坚持采取听证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论证研究,增强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政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

  2.关于总揽全局推进发展不够全面的问题。

  (4)关于着眼长远谋划产业发展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①关于在生态富硒特色农产品推介上力度还不够大,富硒产品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低,中国海峡硒都的知名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出台《诏安县富硒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年)》和扶持青梅、八仙茶、富硒蛋鸡三大产业的补充细则,扩大产业补贴范围及提高补贴标准;组织成立诏安县青梅产业促进会,制定青梅收购保护价。二是实施品牌兴农战略。举办“中国海峡硒都·诏安青梅产业推介会”和2019年春季茶王赛;组织辖区企业参加第100届成都糖酒会、第四届中国茶乡峨眉山国际茶文化博览交易会、2019年海丝茶产业博览会、第十一届海峡论坛·第六届海峡(漳州)茶会、第五届中国安康富硒产品博览会。在第四届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年会上,诏安有6家企业获得社会责任百强奖。同时,把富硒产业的宣传内容纳入招商引资宣传片及宣传材料,在福建电视台、漳州电视台、动车车载媒体等发布“富硒诏安”宣传片,有力推广富硒特色农产品,提升企业知名度。三是实施科技强农战略。与中国食品报、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单位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引导帮助改良技术工艺、改进品种、扩大宣传。四是做大富硒产业规模。目前全县青梅种植面积13.3万亩,增长3.8%,总产量10.5万吨,建立千亩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茶叶种植面积6万亩,增长5%;引进大型知名企业福建融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县投资富硒蛋鸡养殖场。目前,全县有15家青梅加工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②关于文化优势没有转化为产业优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扶持。研究起草《诏安县旅游民宿发展扶持办法》,全力打造诏安书画和乡村旅游品牌。2019年1月,召开全县文化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推进形成包括玩具制造、古典家具生产销售、书画创作、休闲娱乐、群众文化等行业在内的综合型文化产业体系。二是壮大产业规模。大力培育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全县新增福建优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市京丰婴儿用品有限公司、漳州市多伦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等3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019年4月,推荐漳州市华达威合金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申报省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现该企业已作为漳州市企业代表参加省级评选。2019年1-3月,全县16家文化规模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8亿元,增长18.3%,排名全市第四。三是实施项目带动。大力推进美术馆博物馆、书画城(沈耀初美术馆片区改造)、九侯山景区提升改造、山河全域景区建设等重点文化项目,以大项目提升发展后劲。四是加大宣传推介。2019年1月,在诏安宾馆举办梅乡墨韵诏安县名家书画拍卖会,拍卖沈柔坚、沈锡纯、沈耀初等书画名家230件作品,成交额60多万元。目前,闽粤画家村已入驻书画经营机构47家。

  ③关于新能源产业规模小、企业数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修编诏安县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金都新能源产业规划。二是帮扶做大现有企业。大力开展企业帮扶,促成中建材集团旗下凯盛科技集团、漳州市交通集团、诏安金都资产运营公司与猛狮科技签订了《四方合作协议》,开创了央企、地方国企和民企混合所有制改造的合作典范。以“四方合作”为契机,目前正在积极争取中建材集团扩大投资,努力把金都工业集中区打造成为一流新能源产业基地。三是强化新能源产业招商。以猛狮科技锂电池项目为核心,着力引进上下游产业,引进深圳液态锂电池等项目,已签订投资意向协议。

  (5)关于围绕赶超推进高质量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强工业经济。2019年5月研究出台了《诏安县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诏安县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诏安县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诏安县服务工业企业用工奖励补助暂行规定》等扶持工业发展政策,扶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1-6月份,全县规模工业企业151家,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81.4亿元,增长9.5%,增幅排名全市第四。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强化工作部署,2019年6月19日,召开全县工业与招商工作推进会;突出考核指标,明确招商引资任务指标必须是工业项目;创新招商方式,聘请了69位招商顾问,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奖励招商落地项目引荐人;引进中介招商,目前已经与深圳联合股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约,正在与上海东方龙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洽谈;强化招商推介,利用2019年厦门工博会暨第23届台交会等平台,组织开展3场招商推介会。积极开展外出招商活动,1-6月,县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5场次,县级领导外出招商13场次,乡镇(区)主要领导外出招商36场次,促成11个工业项目正式签约,正在洽谈跟踪的项目45个。三是强化创新驱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今年还将组织海德宝、大北农、四海、泓旺等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争取年底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

  (6)关于面对困难破解发展难题的举措不够有力的问题。

  ①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梳理推进。我县2016年至2018年共有未开工项目39个(巡视意见反馈55个,剔除重复的部分项目,实为39个)。对这些项目,逐一分析项目建设存在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目前已有16个项目开工,已将不具备可行性的17个项目剔除出重点项目盘子,将仍具有可行性的6个项目纳入2019年重点项目盘子,每月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二是强化跟踪管理。出台《诏安县重点项目服务办公室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制度》,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针对恒大富硒产业园、九侯山景区提升改造、赤石湾中心渔港等大体量项目,成立工作小组专门对接推动。三是健全挂钩机制。筛选出35个重中之重的项目和20家重点规模工业企业,由县处级领导挂钩,下沉开展“百日访百企”活动,解决项目和企业的实际困难。6月份以来,县主要领导带领各挂钩领导分别在沿海、平原等片区开展重点项目现场推进活动。通过集中整改,全县194个县级以上重点项目,1-6月份完成投资83.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0.2%,完成“双过半”。

  ②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及时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评估促签约。针对部分未签订征收协议的群众对征迁补偿标准存有异议的情况,依法对未签订征收协议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分户评估。其中,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评估机构已于2019年6月底出具评估报告并送达被征收户;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评估机构目前已完成全部测量工作,并形成初步评估结果,8月上旬将出具评估报告并送达被征迁户。以开展评估为契机,南诏镇持续做好入户动员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截至目前,共新签订征收协议10户。二是依法实施征迁。对于剩余未签订征收协议的45户,待分户评估完成后,如未能实现签约,将由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决定,并在被征收房屋范围内予以公告。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予搬迁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关于立足县情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还有差距的问题。

  ①关于落实惠企政策不够迅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惠企力度。从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企业降低成本、创新转型、人才引进等。2019年5月制定出台《诏安县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4份政策文件。二是强化政策兑现。全面梳理各项惠企政策,现已归集成册、形成汇编,并向企业发放,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对适用各项惠企政策的企业,坚决按政策予以兑现。

  ②关于营商环境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审批流程。2019年5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驻事项审批流程全部统一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目前,全县3546个进驻事项(含县、乡镇、村居)审批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时限的40%以内,平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22.89%。二是提高审批效率。设立企业服务中心,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及两个工业区抽调8名业务人员,成立一支专业、专职、高效的审批服务队伍,为工业企业办证提供全程式、保姆式服务。三是补办不动产证。目前,9家未补办不动产权登记的企业现已补办7家;另外2家因企业自身问题(1家企业的土地证被银行抵押,1家被法院查封)无法给予办理。四是提高履约率。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加大对2018年5月“政银企”对接会签约贷款的跟踪,履约率已从2018年11月的55.8%上升到2019年5月底的62.57%。

  ③关于硬件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诏安工业园区A区、B区路灯已完成并投入使用;B区绿化提升工程已启动,预计2019年10月底完工。绿之地产业园纵二路正在施工中,预计2019年底完工;金都工业集中区金都大道二期、309规划道路、奇才路、金都中路、金都大道、金都东路等6条道路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诏安城东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二是加快生活服务配套建设。诏安工业园区兴业园一期工程已完成建设,农民工服务中心等配套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8)关于“三大攻坚战”推进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①关于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整改力度。全面梳理中央、省、市督察通报的问题,对未整改到位问题逐条挂牌督办,逐个明确方案,持续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截至目前,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共性问题17项中还有5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现已完成“水电站下泄流量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剩下4个问题还需持续整改;省环保督察通报的“省控走马桥断面未达Ⅱ类水质要求”问题,目前仍处于持续整改阶段;漳州市2017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需整改但未整改完成的3个问题,目前已完成“省级以下工业园区(诏安金都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大气污染”2个问题的整改,“水流域水质下降”问题仍需持续整改。二是强化流域整治。出台《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流域水质提升整治方案》,安排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围绕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淤疏浚、清退小流域沿线“四场”养殖、开展小流域沿线乡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整治小流域沿线工业企业环保问题等5个方面实施综合整治,流域沿线的畜禽养殖基本清退完毕。三是强化矿山治理。对巡视反馈的桥东镇含英村旗官山、牛母曲两个矿场实施断电停产,全面开展整治。目前,已完成两个矿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中一个矿场已完成复绿整改,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复查验收。

  ②关于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防范意识。发函督促辖区内各银行机构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举办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金融法律知识水平、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二是强化动态管理。对生产经营正常、无其他不利因素影响的贷款进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上调评级;对已逾期本息或借新还旧,以及金融卡未及时归还最低还款额的客户,加强清收处置工作。截至2019年5月底,全县关注类银行贷款23252万元,比2018年10月减少3524万元。

  (9)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谋得不够深、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制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意见》《诏安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等文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二是突出示范带动。2019年5月印发《诏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县筛选70个试点村,每个村下达启动资金30万元。目前,70个试点村已完成清理卫生死角1845处,清理陈年垃圾6781吨,整治私搭乱堆乱放3062处6.22万平方米,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打造出了梅岭腊洲村等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三是壮大集体经济。出台《关于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已培育42个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

  ①关于农业现代化水平低,农产品附加值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设施水平。向省农业农村厅争取省级大棚补贴项目资金560万元,增长16.6%,全县省定高标准设施大棚补贴面积达到3170亩,改造竹架大棚10600亩。二是打造示范基地。全力打造西潭、白洋、深桥、桥东、金星、梅岭等六大千亩设施农业示范基地,目前共已完成2500亩。三是发展精深加工。积极引导青梅加工企业加强终端产品研发力度,大力发展青梅制品精深加工,提高青梅产业附加值。福建省景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建设,诏安绿湖生态有限公司完成8座冻库建设,并计划建设净菜分级生产线。全县241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省级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农产品附加值增加5%以上。四是培育自主品牌。积极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注册商标,今年以来已新增注册“闽诏葡缘”“十八甸”“远阳”“康味郎”“咏鹅村”等5个农产品商标,目前,全县共有农产品商标10个。

  ②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建设进度。截至2019年5月底,114个村庄污水治理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291户农户三格化粪池已改造完成,13座乡村公厕已竣工。二是完善治理设施。在全县所有村庄推广农户采用自建标准三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生活污水,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我县拟建和已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实地考察,因地制宜制定末端尾水处理方案,有效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水平。三是健全长效机制。2019年5月10日,出台《诏安县关于构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加快推进乡镇和村庄污水处理全覆盖。

  ③关于乡村文明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各项制度。2019年6月,出台《诏安县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乡风文明建设推进会,实行省、市、县文明单位挂钩乡村振兴示范村制度。目前,全县各行政村已全部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并修订了村规民约。二是加强挖掘保护。编制完成西潭镇山河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西潭镇山河村、桥东镇西沈—西浒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制定《诏安县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方案》。西潭镇山河村国家级历史文化数字博物馆项目已完成村庄调查,金星乡湖内村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目录,深桥镇仕江村获评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④关于乡村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交通路网。诏平线改造提升工程已于2019年6月份完成,全长55公里,路面宽度由原来的6.5米拓宽至9-16米不等。同时实施秀篆镇河凤线Y406乾东段扩宽、官陂镇Y411线乡道扩建、秀篆镇河凤线Y406石东段扩宽三条支线建设,扩容提升诏平线通行条件。二是完善文化设施。已完成27个贫困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10)关于推动民生社会事业发展还不够有力。增强人民福祉、解决民生短板问题成效还不够明显的问题。

  ①关于教育供需矛盾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办幼儿园学位方面。正在加快15个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进度,目前1个已竣工,3个已进入主体装修阶段,1个主体在建,8个已动工,2个完成招投标。15个公办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后,可增加学位1940个,全县公办幼儿园占比将达43.6%。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位方面。落实诏安县中心城区学校布局规划方案,加快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完成南诏镇中心小学整体搬迁并投入使用。全力推动怀恩中学新校区、江滨校区项目建设进度,其中怀恩中学新校区已完成征地约100亩,建成1幢4000平方米的教学综合楼。三是师资力量方面。2019年全县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00名,目前正组织开展新任教师政审工作,今秋开学可上岗;同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编外教师,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目前已发布公开招聘30名幼儿园编外教师的公告。四是教育经费方面。对2018年教育民生补短板项目进行补充调整,科学谋划2019-2020年教育民生补短板项目。其中2019年度计划实施12个项目,建筑面积43500平方米,总投资1.069亿元,现已完成投资4000万元。

  ②关于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扩充医疗资源。2019年计划新增床位195张,截至目前已新增100张。二是强化医技人才队伍建设。截至2019年6月底,全县新增执业(助理)医生111人,执业(助理)医生总数807人,千人均1.29人;新增注册护士85人,注册护士总数855人,千人均1.36人,均有提升。目前已着手制定卫生编外招聘方案。三是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目前,白洋乡、红星乡、秀篆镇等三所卫生院项目主体已建成,正在内部装修,梅洲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已完成用地省级批复。四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完成诏安县总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及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项目对接工作的基础建设,新采购的9套公共卫生智能化信息系统已全部投入使用。

  ③关于养老服务短板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完善养老设施。截至目前,已建成9家农村幸福院,新开工10家农村幸福院,另外还有19家农村幸福院、1家五星级社区照料中心和5家社区日间照料提升点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二是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协和医院养老服务中心正式开办,拥有床位数100张;县社会福利中心添置内设二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年底前可完成内设二级医疗机构;全县65家养老机构已全部和医疗机构完成签约,实现资源共享,其中,太平镇敬老院已设立医疗机构。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的问题。

  (11)关于以上率下示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补课。3名未深入基层宣讲十九大精神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3名因私事缺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的县处级领导,补学相关内容;未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的17名县处级领导,及时补充撰写心得体会,并提交县委宣传部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坚持以上率下。2019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的14个专题学习,有10个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内容,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了7次学习研讨。县委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诏安县人大机关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大宣讲”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挂钩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宣讲活动。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中确定的12个学习专题,有8个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县政协班子成员2019年5月底前分别组织所分管的专委会和界别委员开展座谈学习,传达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2)关于学习研讨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制定计划。制定《中共诏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和《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丰富学习方式。举办庆“七一”“学习强国”学习竞赛活动,依托“学习强国”“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深入学习,进一步深化对新思想的理解和运用。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把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截至6月底,已对建设乡、台港澳办、宣传部等单位进行党内应知应会知识专题考试抽查,今后还将继续深化对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等单位进行党内应知应会知识专题考试抽查。

  (13)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实际深入学。今年来,全县举办精准扶贫专题培训班、“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专题研讨班、科级干部进修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7次,在课程设置上都注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引导学员们养成用新思想指导具体工作的思维习惯。二是狠抓学习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加大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开展理论学习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自觉把学习新思想纳入党内组织生活中。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严不够实的问题。

  (14)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学习机制。2018年10月,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完善学习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二是持续深化督促检查。县委把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的内容,持续将督导重心下移,通过定期督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各项学习制度落深落细落实,对学习不够及时深入的党委(党组)进行通报批评。

  (15)关于学习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请假管理。严格落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强化学习纪律,明确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请假,对于因公务安排或者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的,会后一律要自行补课。二是规范学习制度。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严格按照“八有”的要求,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16)关于学习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弘扬调研新风。7名没有撰写调研报告的县领导已于2019年6月底前补写了调研报告。同时,县四套班子领导结合自己分管领域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洪泰伟同志带头深入开展调研,今年以来,已深入基层调研47次,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总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304次。二是探索下移学习“课堂”。2019年3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霞葛镇司下村调研移风易俗工作,先后调研了霞葛镇天桥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公园,司下村孝廉文化教育基地和南乾楼新风堂移风易俗馆及司下村富硒茶叶产业开发园,并在司下村召开专题研讨会,使理论研讨更加“接地气”、更入心入脑。

  3.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存在差距的问题。

  (17)关于有的督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督查。5月底,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直机关党工委对所有党委、基层87个党(总)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整改。二是强化挂钩指导。进一步明确党委委员挂钩基层党组织制度,明确各基层党组织挂钩领导及职责,要求挂钩领导靠前指挥,指导规范挂钩支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是推动督查常态化。要求各基层党委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每季度开展督查并汇总结果备查。县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年12月份组织集中检查,强化督促提醒。

  (18)关于有的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落实整改。对县司法局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县司法局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两学一做”弄虚作假问题进行整改并拟定整改方案。二是提升整改实效。2019年5月23日,县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县司法局专题组织生活会,审查把关整改方案,督促指导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今后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健全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不严肃、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到位。

  (19)关于有的重学轻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两优一先”表彰活动。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大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8个,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二是用好正反典型“两面镜”。“七一”期间,在县电视台开设《今日先锋》专栏,集中拍摄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纪守法。三是大力推进以学促做。指导基层党组织立足实际,探索创新活动载体,将党建工作融入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中心工作,督促7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村开展专题党课,形成党内组织生活推动中心工作的新常态。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20)关于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18年11月28日,县委常委会传达了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宣传思想工作。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宣传思想、意识形态领域议题4次。二是大力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2019年6月,县委宣传部制定出台了《诏安县宣传思想战线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工作活动方案》,组织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大力开展“四力”教育实践,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高度。

  (21)关于“六个纳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应纳尽纳。严格按照“六个纳入”的要求,在全县上下开展专项自查自纠。目前,已将抓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对照查摆以及民主生活会专项督查内容,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和绩效考评方案中;县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开始,已将意识形态纳入巡察范围;从2017年开始,县委宣传部已对县直机关各党委、各乡镇(区)党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做到应纳尽纳。二是抓好督促落实。结合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绩效考评、干部考核等,引导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倒逼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22)关于网络安全和舆情处置不够及时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突发敏感事件敏感舆情处置机制,举办新闻发言人及网络舆情处置培训,加强网络巡查力度,完善网络舆情处置程序,提高发现力、处置力,及时加以正面引导。

  (23)关于要素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融媒体中心改革。已整合县广播电视台、丹诏乡讯社等宣传媒体机构。开辟“诏闻天下”公众号,形成“一台(县广播电视台)、一报(《丹诏乡讯》)、一网(诏安新闻网)、两微(微博、微信)”为主体的融媒体矩阵。二是推进高清化改造工程。投入320万元,已于2019年6月份之前完成高清化系统建设,完成采访、编辑、播出和内网系统等设备采购,并全部配套到位。三是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县财政今年已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编办为县广播电视台调整安排9个名额。目前,已招聘6名专业人员,进一步充实新闻宣传队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24)关于有的非领导职务干部转任领导职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已经在2016年11月之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在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时,同时采用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两种形式进行民主推荐。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同时要求在组织部部务会作深刻检讨。今后,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在进行民主推荐时,同时采用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两种形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互为补充、相互印证、综合分析。

  (25)关于未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干部政策业务水平;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组织人事干部严格执行政策的意识。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提拔、转任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的干部,一律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试用期满干部,及时予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履行任职程序。

  (26)关于个别干部考察材料“画像不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精心挑选128名干部纳入人才库管理。组织开展撰写考察材料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队伍撰写考察材料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完善把关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考察材料把关制度,确保干部考察材料“画像”客观准确。三是严肃追究责任。明确要求对干部考察材料“画像不准”,照抄工作总结或撰写考察材料不认真、不负责任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目前,已对相关的考察组组长进行提醒谈话,责令考察材料执笔人作出书面检查。

  (27)关于个别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在研究人事议题时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2018年12月18日,县委在讨论干部任免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名需要回避的人员按要求实行回避。二是深化认识。县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会议再次重申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三是建立信息库。县委组织部对县委常委主要社会关系进行重新调查核实,建立了信息库,为干部选任回避制度的落实打好基础。四是追责问责。对2名县委常委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今后,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县委讨论研究干部时,涉及需要回避情形的,要求其及时回避。对应该回避而不主动向组织提出回避或拒不执行回避决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关于执行干部选任有关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2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偏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县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情况进行重新摸排核实,并建立工作台账。经排查,我县共有担任现职超过10年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13名,现已通过调整岗位等方式,完成整改10名。另外3名干部:公安局2名副局长,将结合公安部门机构改革统筹进行交流;林业局1名副局长2019年3月被县纪委立案,目前处于调查阶段,待调查结论作出后再进行调整交流。下一步,继续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有关制度,对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比较长的,及时进行交流轮岗,对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29)关于存在变相设置科级职务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我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建立工作台账。目前,已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施行,对符合职级套转的干部进行套转,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守规定。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有关规定,严禁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以正副科级干部等名义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三是严肃问责。县委组织部在县委常委会上作深刻检讨,对时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干部科科长等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0)关于乡镇党政正职任职未满三年调整的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2017年以来7名乡镇党政正职任职未满三年进行调整,均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在今后的干部调配中,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工作,从严掌握干部任期内的职务调整变动,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相对稳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在同一职位任职不满3年的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调整,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的,按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31)关于事业单位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自查,我县事业单位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共有2名,1名为原旅游局副主任科员,2018年12月,已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到县农机站任副主任科员。另外1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级副科级干部,已调整到旅游服务中心任职。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因机构改革待消化人员进行调整,避免再次出现事业单位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情况。

  (32)关于有的单位超编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核定编制。2019年3月28日,召开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核增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编制6名。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超编制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农业农村局超编2名、计生协会超编1名。目前,已通过核增编制的形式完成整改。三是强化编制管理。加大动态调控、余缺调剂力度,提升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33)关于借用乡镇干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摸底抓清理。对借用干部是否符合干部借用相关规定逐一进行甄别,对不符合规定的借用干部建立工作台账,限期返回原单位工作。截至目前,43名借用干部,已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完善制度抓落实。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关于防止和解决一些干部“混基层经历”问题的《电话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福建省乡镇干部队伍管理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对干部借用工作的管理。下发规范干部借用工作有关事项的《电话通知》,健全完善干部借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干部借用的条件、时间和审批手续,把干部借用工作列入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杜绝长期借用干部现象。

  (34)关于清理干部违规兼职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整改抓落实。对巡视指出的问题逐一开展清退。目前,县政府办公室1名主任科员已辞去城投公司法人代表。17名在社团违规兼职的在职科级干部,7名已辞去法人代表,10名辞去多兼任的社团职务,全部整改到位。16名违规在社团兼职退休科级干部,已有4名年龄超过70周岁的干部辞去所兼任的社团职务,3名干部已辞去法人代表,8名兼职取酬的干部已退还违规领取的报酬,还有1名退休干部因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暂时无法退还违规领取的报酬,但个人已经作出分期退款书面承诺。二是开展专项清理。下发《关于开展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对全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情况进行再摸底再调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违规在企业兼职的干部5名(一般干部2名,退休科级干部3名),违规在社团兼任法人代表的干部13名,违规在社团兼任多个职务的干部7名,违规在社团兼职取酬的退休干部4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建立健全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在职和退(离)休干部兼职行为。

  (35)关于工资奖金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资关系和行政关系转移。针对“全县45名干部未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的情况,区分不同情形,分类抓好整改。截至目前,已经通过交流调整、调整编制等方式,全部完成整改。今后,严格规范干部调整配备,严格各单位对调入、调出干部及时做好关系迁移。对未按规定转移工资关系的干部,组织部门将不予办理其工资晋升的审批事项。对违反规定自行审批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是规范绩效奖金发放工作。即知即改,针对“3名干部和1名职工受处分后未按规定核减绩效奖金”的情况,现已全部退还违规领取的绩效奖金,金额共计16800元。为更好落实整改,做到举一反三,下发《关于开展受处分干部职工绩效奖金核减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对全县2015年以来受处分干部职工的绩效奖金核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全县共有29名干部职工受处分后未按规定核减绩效奖金,目前均已全部退还违规领取的绩效奖金,金额共计133169.6元。今后,要进一步严格要求绩效奖金发放审核把关,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绩效奖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绩效奖金的问题。

  4.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36)关于县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9年6月13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常委班子成员之间逐一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常委班子成员共同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会上,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对其进行批评,自我批评不遮掩、深剖析,不以上级指出的问题代替自己的问题、不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不以下级或他人问题代替自身问题、不以工作业务问题代替思想政治问题、不以曾经查找但尚未解决的问题代替新发现的问题。相互批评敢揭短、辣味足,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在县委常委班子的示范带动下,2019年6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1日县政协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9日县政府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推进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每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全程督促指导,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各种材料把关、会中指导和会后检查,及时发现不足,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执行,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民主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良好效果,有效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37)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检察院、县法院第一党支部、县委办党支部分别于2019年6月5日、6月12日、6月28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派人列席,指导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检查党内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今后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肃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开展自查督查。组织各基层党委对2018年以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明确各基层党组织挂钩领导。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直机关党工委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存在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二是抓好整改提升实效。2019年5月30日,县政府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县法院相关党支部也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针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三会一课”相关制度。三是严格抓好制度落实。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在年初制定全年计划,各党委每季度汇总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开展督查。县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年12月份组织集中检查,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确保党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39)关于县委抓基层党建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的基层党建工作法规的学习。2018年12月至今,县委常委会先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3月,组织全县各基层党委开展学习贯彻“一章程两条例”知识竞赛、知识测试;7月上旬,对各基层党委学习党内重要法规情况进行检查。今后,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学习贯彻新出台党的基层党建工作法规制度。二是推进学校党建工作。2019年6月2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全面听取学校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学校党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下一阶段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今后,每年至少召开1次学校党建工作汇报会。三是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各领域党建工作常态化机制。2019年5月9日,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并研究提出我县具体贯彻意见。2019年6月6日,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对今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行部署。今后,县委常委会将每年至少听取1次各领域党建工作汇报,切实提升各领域党建工作水平。

  (40)关于落实上级规定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重新调整企业管理层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全县12家县属国有企业已于2019年6月底全面实现党组织覆盖、党组织书记与法人代表“一肩挑”。今后,将坚持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与法人代表“一肩挑”,同时建立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班子调整事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组织部报备制度。二是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基本报酬。2018年12月,我县印发《关于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及离任村(社区)主干生活补助的通知》,提高我县村主干基本报酬,2018年村主干基本报酬已达到2017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同时,健全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稳定增长机制,2019年7月17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2019年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基本报酬方案,2019年村主干基本报酬达到2018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以上。

  (41)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核实11个未按期换届党支部因业务长期关停、企业停产倒闭、党员无法召集开会等原因,无法进行支部换届的,采取撤销党支部的方式进行整改。目前11个党支部已全部撤销。严格落实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按要求提醒各基层党委做好任期届满党组织的换届工作;督促各基层党委加强对党组织按期换届有关制度的学习,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意识,加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的检查,确保任期届满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2018年11月,制定《关于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提升基层组织力的实施意见》。5月底,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调整设置摸排工作。6月底,县委组织部、深桥镇党委结合各村实际,将深桥镇20个村党组织升格为村党总支部、党委。同时,做好其他基层党组织调整设置工作,全县41个村党组织、3个机关党组织已升格为党委,66个村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部,1个县直机关党组织升格为党委。今后,将根据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实际,及时做好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三是加快村部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中共诏安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的通知》,采取工期倒排、定期报送、现场督查等形式,加快村部规范化建设进度。目前,已解决12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存在不规范、不完善问题,打造梅岭镇腊州村等15个样板村。

  (42)关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两个覆盖”质量。2019年4月中旬,开展非公企业基本情况大排查,全面厘清非公企业情况,在6月底前撤销9家因经营不善、名存实亡企业的党组织,建立新的工作台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督促各党委加大组建党组织力度,提升党组织覆盖率。选派135名党建指导员挂钩联系178家非公企业,结合业务培训举办“党建指导员派驻非公企业”仪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重点从企业管理层、技术骨干中选拔;开展“一带三”增星晋级活动,组织26家四星、五星“两新”党组织帮带78家一、二、三星党组织,提升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机制,把“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抓非公党建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6月27日,在诏安县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举办了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160多人参加的“诏安县‘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提升党组织书记工作能力。三是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制定“两新”组织发展党员计划,明确责任到人。截至6月底全县已发展“两新”组织党员5名,计划全年发展党员31人,其中14个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计划发展党员15名。今后,将会同组织员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细化发展党员的时序进度、目标任务,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43)关于文件和会议数量有增无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文件会议。严格控制各类不必要的文件和会议数量,确保2019年召开会议同比减少30%-50%,下发文件数量同比减少30%-50%。2019年1-6月,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共出台文件157份,同比减少48.0%;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共28场,同比减少41.7%。二是坚决落实基层减负。县委制定出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大力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压缩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改进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切实减轻基层干部负担,保障基层干部福利待遇。

  (44)关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梅岭镇党委对辖区内村民违规取土的行为未及时跟踪处理,导致35.25亩农用地相继被破坏”案件,2018年8月县纪委已对相关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针对“2018年10月县公安局拘留所干部擅自脱岗超10小时致使6名在押人员脱逃”案件,2018年11月,县纪委、县公安局已对相关人员给予记过、撤职、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个别干部被调离公安机关。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诏安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任务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改进干部考核考察方式。通过开展常态化一线考察、年度考核、工作督查调研等方式,考准考实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中心工作,到一线磨砺、建功立业。今年来,共选派71名干部到一线挂职锻炼,有效转变干部作风。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制定了《诏安县2019年度乡镇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详细规定了各类被问责后绩效考评的等次和绩效奖金发放的比例标准,以考评的方式倒逼干部担当作为。同时创新机制,明确提出6种可以免于问责、免于扣分的情形,合理容错纠错。五是严肃追责问责。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干部日常监督、县委巡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效能督查的重点,严查严处、严肃问责。截至6月底,全县共查处或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22人,形成有效震慑。

  (45)关于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新官不理旧账”工程项目要求限时整改到位的通知》,对资金拨付缓慢的26个单位下发任务清单,要求限时整改。截至2019年7月16日,已拨付工程款6740.85万元。其中:拨付已验收已决算项目40个4456.1万元,拨付未验收未决算项目23个2284.75万元。目前尚有23个单位59个项目的资金未拨付到位,未拨付金额7449.34万元。其中:已验收已决算金额2801.64万元;未验收未决算金额4647.7万元。因未验收未决算项目属拨款手续不齐全项目,尚不具备拨款条件,若剔除该部分资金,未拨付金额为2801.64万元,占未核拨金额1.42亿元的19.7%。

  2.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仍未根除的问题。

  (46)关于存在公款吃喝“隐身变异”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到位。县政府办2016年以加班误餐名义报销的平时餐费已全部退缴到位,并对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县人大收回相关责任人退还2017年连续加班整理材料伙食费,并于2019年5月5日退缴到位。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按照《诏安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已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1+X”专项督查,检查相关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情况,无发现类似问题。结合年度审计项目,把“三公”经费、会议费、楼堂馆所建设列为必审内容,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查处力度。

  (47)关于存在“不吃公款吃老板”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退到位。2017年3月赴珠三角招商人员的住宿费已于2018年1月据实退还给相关企业;租车和餐费已于2019年5月分别按照相关标准据实结算给相关企业。县领导分别在县政府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县委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诏安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诏安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要求,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48)关于存在办公环境“讲排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检讨反省。县政协党组主动认领,经过梳理排查,本届政协主席履职后(2017年1月),因县政协原有会议室较小,经班子会研究决定对原“政协委员之家”进行整理修缮,作为县政协会议室,修缮费用6.6万元;同时,因原有办公设备老化以及新进人员多,县政协对部分班子领导及相关委室办公室的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进行了更新完善,费用11万元;两项支出合计17.6万元。对此,县政协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组织县政协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坚决杜绝铺张浪费问题。2019年6月28日,县政协党组对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全面检查整改。2018年11月26日印发《诏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诏安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的通知》,从严规范办公用具购置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组成2个督查组,于2019年6月份开展了办公用房设备及配备情况专项督查,未检查发现问题。

  (49)关于整治移风易俗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工作责任。在对2018年度全县文明单位复核的同时,再次对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检查。2019年5月底前,全县机关单位和各乡镇党员干部已全部签订《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承诺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19年6月10日,召开全县乡风文明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整治工作。制定下发《诏安县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乡村振兴示范村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实行省、市级文明单位挂钩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制度。在各乡镇、村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基本完成每户一份《移风易俗倡议书》的分发,提高了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加大对移风易俗的日常监督执纪力度,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良风气,组织对全县“一镇一孝廉”治理重点及其特色成效的“拉网式”对照梳理,深挖严查隐形变异问题,进一步防止歪风陋习反弹回潮。截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督查45次,及时制止和纠正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民俗节庆活动12起,提醒谈话5人。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5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清退工作。经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摸底核实,全县违规发放津补贴共1061.3978万元。2019年5月29日,已清退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1049.7812万元,并将清退款项上交县纪委专户。未能清退资金11.6166万元涉及到18个单位78人(死亡17人2.6395万元,临时工已辞职或离岗57人7.4511万元,判刑开除公职4人1.526万元),由相关单位书面情况说明报县纪委、县人社局备案。二是强化追责问责。严肃问责了11名责任人,其中,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7人,通报批评1人,书面检查1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加强津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做到从严执纪。

  (51)关于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规范管理。2019年3月28日,出台《诏安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接待对象、接待程序、接待标准等内容,切实加强接待审批与财务报销管理,明确对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执行陪餐人数和用餐标准,确保各类公务接待有章可循。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18年12月3日,就公务接待问题,对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要求。2019年5月15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对县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警保室主任、县公安局纪检组副组长和县委县政府接待处负责人就公务接待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县公安局食堂现已实行刷卡就餐制度,重新规范财务管理和财务审批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公务接待纳入巡察重点内容,2019年度开展的县委第九轮巡察中,已对各被巡察单位的公务接待内容开展巡察。

  (52)关于差旅费违规报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政协已清理收回相关责任人退款1102元,并于2019年4月28日退缴到位。我县在此期间开展的审计项目中均将该问题列入审计重点内容,未发现相关问题。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诏安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诏政财〔2014〕119号)和《诏安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诏财〔2018〕20号)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防范此类问题的发生。

  (53)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问题整改。县公安局对三部车辆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其中,一部车经省公安厅批准于2009年7月从公安部012单位购买,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配备给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使用,目前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用于日常办案工作;一部于2015年10月购置,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配备给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使用,2016年12月公车改革时调配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使用;一部越野车,2013年10月购置,并经2013年11月12日县公安局党委会研究明确用于全县警卫工作及其他应急处变工作,2016年公车改革后,统一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调配使用,巡视反馈意见以来,该车已进行封存,并于2019年7月8日在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拍卖公告。经驻公安局纪检组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对三部车的费用进行重新核实,多报支的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费用已清退到位。县公安局已对公务车辆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对车辆管理单位警务保障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健全管理机制。2019年5月14日,出台《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管理的通知》(诏政办〔2019〕49号),对公车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做出具体规定,并依规严格执行。县公安局已成立公务车辆管理队伍,彻底清理单位公务车辆油卡、取消报废车辆油卡和落实一车一油卡加油制度,公车已全部安装北斗GPS定位系统,并建立完善公务车辆维修事前审批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2019年5月份以来,县纪委牵头财政、税务、人社、审计等“1+X”职能部门,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津补贴发放、工会会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3条。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并进行通报曝光,今年来共通报曝光1期1起1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4.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54)关于专设县领导就餐小食堂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2015-2018年9月,财政核拨给县政府小食堂的经费,一部分用于菜金、粮油支出(人均每天约30元),其余用于支付食堂工人工资及燃料、设备购置维护等费用。县领导就餐小食堂已于2019年7月20日起停办。

  (55)关于违规提升领导乘坐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清退。对乘坐高铁/动车出差超标准报销进行全面核查,并要求相关人员对实际乘坐高铁/动车出差超标准报销部分全部补齐差价,县处级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实际乘坐高铁/动车出差超标准报销部分,2019年5月底前已全部清退。二是从严规范管理。2018年11月29日,出台《诏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差旅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诏财〔2018〕146号),对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进行规范调整,并明确今后严格按照新的乘车报销标准执行。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56)关于组织责任制检查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检查内容。成立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诏委办明电〔2019〕3号),将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查纠“四风”问题等情况纳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压实主体责任。2019年1月,对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4月,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15个乡镇党委、29个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切实担负起反馈整改主体责任。截至7月底,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已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到即知即改。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针对2017年度责任制检查和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或资金使用进展偏慢”等扶贫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梳理,共发现31个问题,其中涉及扶贫资金滞拨问题19个、涉及扶贫项目推进缓慢问题12个,现已完成整改28个,未整改到位问题3个。目前正在形成核查报告,并提出相关问责建议。

  (57)关于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①关于述责述廉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规范。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诏委办〔2018〕105号),进一步规范述责述廉工作,明确要求要将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情况上报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二是强化督查。将述责述廉工作纳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和县委巡察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领导干部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存在形式主义和引用已经废止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问题的4个单位,督促相关党委(党组)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通报自查。印发《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在开展述责述廉中引用已废止党内法规问题的通报》(诏委办明电〔2019〕14号),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开展2019年述责述廉工作。

  ②关于抓部署检查落实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5月底,县发改局、公安局、林业局、教育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家单位的分管县领导均已到分管部门召开专题廉政部署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对所分管领域、系统、行业的廉政工作进行细化部署,并且定期监督检查,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底,县政府分管领导已对分管领域的廉政工作开展部署29次。

  ③关于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制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8年11月以来,县委常委带头开展廉政谈话68次。2019年4月30日,县人大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委办负责人分别进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中共诏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廉政谈话制度》。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将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情况纳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2019年1月,组织对15个乡镇党委、29个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开展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2019年4月,县委主责办将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督促被检查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即知即改。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轻微违规违纪问题需要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属于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原则上责令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由所在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谈话。截至2019年7月中旬,由全县党委(党组)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127人次。

  (58)关于巡察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县委严格落实巡视巡察有关要求,2019年开展的县委第九轮巡察于5月18日撤点,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5日听取相关汇报,县委即于6月18日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具体人和事作出点评,并提出具体处置意见。6月26日,县委巡察办将“五人小组”报备材料报送市委巡察办。二是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对挂钩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第一轮至第七轮各被巡察单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并于5月17日,下发通知督促各被巡察单位更新整改进度,各巡察组根据各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及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综合审核,截至6月6日,第一轮至第七轮反馈的840个问题,现已整改807个,整改率为96.3%。三是提高政治巡察业务能力。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明确今后开展的每轮巡察工作,均在动员部署会前安排2天的巡察业务培训,现已计划在县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后,组织第十轮巡察的全体巡察干部开展2天的巡察业务培训。同时,将巡视巡察内容纳入县委党校每年度培训计划课程,今年拟办2个培训课程,其中《强化政治巡察意识扎实推进村级巡察》课程已于7月12日在村主干专题学习培训班上开课,另一个计划在第二十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上开课。四是强化巡察问责力度。对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优先办理,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露头就打。县纪委监委重新梳理第一轮至第七轮未办结的问题线索,下发催办单督促各对应挂钩纪检监察室抓紧办理。截至7月18日,县委巡察发现的293条线索,已办结223条,办结率76.1%,其余70件正在办理中,办理进度有明显的提升。下一步将加大对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重新梳理第一到第七轮共99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作出处置,共处理134人,其中,党纪政务立案18人,已处分11人,诫勉谈话18人,通报批评41人,提醒谈话42人,批评教育9人,书面检查10人;拟立案1人,拟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6人。目前,除1件正在初核,其余均已办结。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59)关于日常监督覆盖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县人大常委会已将所有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补贴全部清退收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分别在党组会上作深刻检讨,同时,对时任办公室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财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抓日常监督。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检查力度,深挖细查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等新问题。督促“1+X”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共开展检查23次,检查单位125个,发现疑似问题线索5条。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7人,其中党纪处分8人,通报曝光1起1人。三是抓队伍建设。结合县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配齐配强派驻纪检干部,经县委统筹,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协调,按照年龄结构、学历、性别比例等,7月份充实5名行政干部和5名事业干部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下一步将加大力度,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组力量。四是抓能力提升。制定《诏安县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集中培训2批次。

  (60)关于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挂钩督导。强化纪检监察室挂钩指导制度,各乡镇纪委监察组和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案件均要挂钩纪检监察室及协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组织对各乡镇纪委监察组和派驻纪检组开展审查调查业务指导督查,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开展“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提升年”活动,常态化对乡镇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纪检组进行业务培训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做到逢训必考,对考试成绩倒数的干部进行约谈,着力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2批次集中培训,组织乡镇纪委参加省市纪委培训2期2批次。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对乡镇纪委监察组和派驻纪检组实行业务绩效考评,制定对各乡镇纪委监察组和派驻纪检组业务绩效考评办法,通过考评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履职专业能力。四是强化执纪力度。挂钩纪检监察室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组和派驻纪检组业务指导,切实加大自办案件力度。截至2019年7月,乡镇共立案78件,其中自办案件40件,派驻纪检组自办案件16件,均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

  (61)关于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责,强化党委责任担当。对监督检查工作中需要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属于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原则上责令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由所在党委(党组)进行谈话。截至2019年7月中旬,由全县党委(党组)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127人次。二是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做到常提醒、严预防。截至2019年7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占比80.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占比8.7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占比2.0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占比8.41%。三是扎实开展案后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案后整改的实施办法》,针对沈英才案件开展案后整改工作,2019年5月10日,诏安县监委向2个案发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县公安局党委和桥东镇党委根据监察建议书做好整改工作。桥东镇党委于5月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关于落实加强廉政建设和正确履行职责的实施方案》;县公安局党委5月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关于诏安县公安局加强廉政建设和正确履行职责整改工作方案》,目前两个单位已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四是强化案件警示教育。完善诏安县廉政教育基地和四都镇“乡村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将张俊荣、张江流等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做成警示展板上墙,2018年以来共有15批次600多人次镇村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化“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一批孝廉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建立健全孝廉文化教育基地等方式根植社会正能量,弘扬新风,实现党风和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

  3.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62)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依然严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做好问题整改。针对公安局违反法规以传唤不到位为由没收4名嫌疑人的全部保证金问题,县公安局对两起保证金没收存在问题的经办单位主官和主办民警、法制大队主官、审批法制员进行约谈并进行全局通报,驻公安局纪检组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对刑侦大队违反《福建省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若干规定》没收保证金超过50%的问题,责令主办单位退还犯罪嫌疑人没收超过部分;针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没收全部保证金后未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问题,责令经侦大队自查所有在侦取保候审案件,发现同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由县公安局法制部门牵头组织,通过清理2016年以来全局取保候审案件,对保证金没收不规范的取保候审案件进行清理整治,共发现问题3起,目前已整改到位,并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针对县公安局违规向当事人收取高额停车费、拖车费问题,违规收取的停车费均已退还车主。2018年2月,重新制定《关于涉案车辆拖运、停车管理收费问题的意见》,明确两个停车场不得向涉案当事人收取拖运费和停车管理费。交警大队在停车场显眼的地方设置提示牌及举报电话。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出台《2019年诏安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2019年上半年,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17起4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1期,强化执纪审查震慑。三是全覆盖开展村级巡察。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县委巡察的重点内容,制定《关于对村(社区)开展巡察的实施办法(试行)》(诏委办〔2019〕63号),对全县254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村级巡察工作,确保村级巡察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共对54个行政村开展村级巡察,其中,今年以来共对南诏镇、白洋乡等2个乡镇和19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巡察。

  (63)关于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惩防并举。2019年1月印发《诏安县扶贫办关于印发2019年诏安县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计划全年开展2次联合检查,严肃查处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目前第一次联合检查已完成。二是强化队伍管理。2019年4月组织举办精准扶贫专题培训班,对县、乡扶贫干部进行资金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解读培训,提高扶贫干部对资金管理、廉政纪律的认识,筑牢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防线。三是健全监督平台。加强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县财政局已于2018年12月18日举办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培训班,对各扶贫资金使用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已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64)关于扫黑除恶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级媒体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专栏,指导督促各乡镇各单位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每个村新增宣传海报40份、每个乡镇新增宣传横幅20条,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浓厚氛围。畅通举报渠道,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奖励办法,细化奖励标准和兑现方式,对举报人员予以奖励,截至目前,已兑现奖金5.5万元。二是加强线索摸排。完善零线索背书制度,2019年5月13日,县主要领导对零线索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加大压力传导。约谈过后,县交通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单位先后都有移交线索。组织各乡镇深入排查农村党员干部是否存在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强取豪夺等问题,将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目前已排查问题线索2条。三是加强组织督导。新抽调政法系统10名业务骨干充实扫黑除恶督导专员队伍,由原来的20人扩大到30人。2019年5月15日至21日,县扫黑办组成7个督导组,对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新一轮专项集中督导,下发整改通知32份。四是强化县级联审机制。对全县新一届217个村和16个社区的1372名“两委”成员资格再审查再核实,及时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两委”成员21人,并予以劝退;2018年换届以来,33名新进村“两委”成员全部落实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县扫黑办与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16个单位加强联动配合,核查出2名被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并要求所在乡镇党委及时处理。五是强化监管、打网破伞。在县公安局侦办涉黑案过程中,县纪委监委主动介入、同步办理,深挖查处“保护伞”5起5人。开展专项行动,围绕打财断血目标,集中开展黑恶案件涉案资产清查清缴行动。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土地出让领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65)关于工业用地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2018年11月23日第八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的原则和县政府授权,2019年7月20日诏安工业园区与5家企业签订解除投资协议书,并收回土地出让合同、已核发给企业的证照和文件等相关证件交由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收回手续。今后,我县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收回闲置土地。

  (66)关于违规实行“毛地出让”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净地的4宗用地正在加快开工建设。尚未完成净地的4宗土地正加大征迁力度,其中三椒、创丰一期、创丰二期等3个项目已基本完成15户的征地扫尾工作,柏瑞项目已完成征迁工作,待达到净地要求后,立即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开工建设。

  (67)关于未收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4月30日,诏安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补缴土地出让金。今后,我县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缴交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68)关于滞纳金违规未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没有净地出让而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导致6家房地产企业竞得相应地块后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县政府需向6家企业支付违约金。经沟通协调,2019年3月18日县自然资源局与6家房地产用地企业签订了谅解协议书,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与滞纳金相互冲抵。

  (69)关于工业用地违规改变用途的问题。

  整改情况:依法责令9家违规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工业企业限期停业整改,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9家违规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工业企业已全部自行拆除店铺招牌,对店面进行封堵,恢复土地工业用途性质,并作出书面承诺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今后,将按照《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改变土地用途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严管长效机制,严禁改变土地用途。

  (70)关于农地非农化问题遏制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问题,按照《关于印发实行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管理规定的通知》(诏政综〔2018〕95号)有关要求,对699宗违法占用农地按辖区归类分解到各乡镇,按违法情节逐一进行分类处置,符合报批条件的,依法依规加快进度补办报批手续;违法转用的,给予坚决拆除,应复耕复垦的坚决复耕复垦,对耕地保护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党政领导责任。2019年6月底,699宗违法占用农地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立案查处315宗,补报备271宗,拆除复垦11宗,报设施农用地5宗,持证40宗,其他情况57宗(农村道路3宗,战备路1宗,公共设施用地8宗,宗教、祖祠用地25宗,医卫慈善用地1宗,水工建筑用地11宗,新村建设项目用地1宗,危旧房改造项目2宗,行政用地3宗,地灾安置点2宗)。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71)关于工程造价超概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厦深高铁诏安站站前广场市政道路及绿化景观工程计划总投资9577万元(建安投资5230.81万元),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省铁路办要求于2013年12月底前满足通车条件),该项目采用BT方式公开招投标,2015年经县财政局结算审核工程造价为6280.8万元。经核实,该项目存在工程实施过程前期不够规范、总规模控制范围内建安投资超20%、材料整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现已对城投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与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72)关于项目超期未完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5年以来全县2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完工情况进行摸排,共梳理出超期项目44个。对摸排出来的超期未完工项目,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化解项目超工期因素,对因征地、气候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倒排时序进度,确保项目完工;对于决策重大变动、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予以取消或局部进行甩项;对于因施工材料不规范、不齐全而无法完工验收的,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准备验收材料。目前,44个超期未完工项目已完工25个,已取消2个,尚有17个项目未完工。目前,17个未完工项目业主单位均已作出完工期限承诺。

  (73)关于民生工程进展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建设,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一阶段日处理污水1.2万吨处理体系14个建筑单体土建工程已全部建成,并于2019年6月5日正式运营,目前已日均纳管处理工业废水4000多吨。同时,对四都镇分管该项目的党委副书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镇党委班子会上作深刻检讨。2019年5月,出台《诏安县重点项目服务办公室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对重点民生项目进行每月跟踪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项目加快进度。

  3.关于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74)关于专项资金滞拨滞留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民政局已于2019年3月将县财政拨入的专用资金517.34万元安排使用。今后,将加大未拨付项目跟踪督促,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75)关于国有资产违规租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落实整改。县供销联社对责任人进行谈话,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于2019年6月1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诏安县供销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县供销系统社有资产管理。二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整改,2019年2月向部分没有按规定出租国有资产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发出《诏安县国资办关于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监督函》,督促各有关单位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76)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政治任务不够严肃的问题。

  ①关于中央巡视组2018年巡视福建省反馈意见未点到诏安县存在个性问题,诏安县委对27个共性问题进行了整改。此次巡视发现,仍有14个共性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持续深化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在制定《整改方案》时,把巡视反馈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的14个共性问题一并纳入本轮整改范围,按照中共诏安县委《关于落实〈央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福建省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要求,及时督促相关牵头单位逐条持续抓好整改,举一反三、刨根究源,向各部门各领域拓展延伸,并将类似问题纳入县委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重申制度规定,强化执纪问责。

  ②关于九届省委巡视反馈了四个方面13个问题,此次巡视发现,仍存在整改不到位或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有4个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第一,“个别单位违规出借国有资金”问题。九届省委巡视反馈后,诏安县委立即组织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立即组织开展调查问责。县纪委成立专项调查组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成立专项欠款追讨小组。深桥镇党委于2016年6月成立企业欠款追讨领导小组,聘请律师对燕锋公司欠款追讨事宜依法启动法律诉讼程序。2018年1月,追回燕锋公司债务100万元;成立追讨工作维稳小组。深桥镇党委于2016年6月成立燕锋公司欠款追讨工作维稳领导小组,协助原县安监局(现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截至目前,该问题尚在整改中。第二,“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偏高”问题。调整归还占用车辆。县国土局已将占用的2部车归还车辆原所在单位,另外1部已办理过户,作为执法执勤用车,列入国土局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规范车辆日常管理。县国土局对燃油费进行严格跟踪把控。涉及的个别车辆燃油费已得到明显下降。同时,县纪委分别对原县国土局局长、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问题完成整改。第三,“公务接待管理不严”问题。①2015年九届省委巡视指出县林业局存在该问题后,县纪委对时任县林业局人秘财务股股长、副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时任县林业局局长作出书面检查。2017年,县委巡察发现县林业局仍然存在违规报销异地接待费用的问题。针对该问题,县林业局开展自查自纠,清退2015-2016年期间异地接待费用。②2016年,县委巡察发现县交通局及下属单位违规报支公务接待费用的问题。针对该问题,县交通局修订完善《交通局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同时,因县委巡察还发现县交通局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县纪委给予县交通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第四,“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2017年,县委巡察发现县林业局存在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的问题。针对该问题,县林业局开展自查自纠和清退,对时任人秘财务股股长进行岗位调整。该问题完成整改。二是关于“有3个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在本次巡视发现的问题中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该3个问题在本轮巡视反馈意见中均有涉及,县委已纳入本轮整改范围,持续深化整改落实。

  (八)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详见脱贫攻坚工作反馈意见)

  (77)关于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详见《中共诏安县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巡视诏安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一是严格落实各级政策。认真研究中央、省、市的脱贫攻坚文件精神,结合诏安实际制定本县政策。2018年12月21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中共诏安县委诏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8-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政策及文件精神。根据“三重一大”工作要求,脱贫攻坚工作凡涉及“三重一大”的内容,均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确保贯彻落实上级的脱贫攻坚政策更加精准、更加全面。二是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印发《中共诏安县委办公室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增设扶贫成效作为县直机关单位的考核指标。2019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中,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继续列入专项考核指标,并增加分数权重。同时,将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县主要领导综合评价内容,由县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三是持续强化监督监管。2019年1月30日,县扶贫办印发《诏安县扶贫办关于印发2019年诏安县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明确在年中、年末共开展2次联合检查。县纪委监委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47起职能部门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梳理汇总,对问责存在偏少偏轻或问责不到位的,予以严肃问责;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完善挂钩审核把关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针对今年已查处的1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共问责6起17人;2019年5月30日通报了典型案例1期(诏纪通〔2019〕5号),对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起到了强力的警示震慑作用。四是力促问题整改到位。关于市、县巡察反馈的四个未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针对巡视指出的整改不实等具体问题,霞葛镇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庄溪村黄建洲、江秀单等两人违规享受的经费补贴给予追回;红星乡12名村干部和白洋乡6名村干部已于2018年11月全部退回领取的培训补贴;对落实挂钩帮扶责任不实、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五是不断巩固脱贫成果。严格按照诏安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8-2020年)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聚焦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培育、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医疗、教育、住房等各项帮扶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力度,通过巡视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制度体系,全面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努力实现“高质量、稳脱贫”工作目标。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移交检控类信访举报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目前除3件正在办理,其余均已办结。共对78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给予党纪政务立案36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给予诫勉谈话23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12人,组织处理1人。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自然资源局)谢德祥因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法官沈秋其因违反工作纪律和法官职业道德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金星乡公子店村原经济合作社主任李春松因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桥东镇村东村原经联社主任沈再武因在村里开设赌场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时任梅洲乡梅东村党支部书记吴汉坤、村委会主任吴清松、配套干部吴仲林因虚报冒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给予吴汉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别给予吴清松、吴仲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桥东镇西霞村党支部书记沈惠武、村委会主任沈建喜、报账员沈炎波因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深桥镇径尾村村委会主任沈利勇因违规审批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桥东镇仙塘村党支部书记涂木通、村委会主任涂木钦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南诏镇五一村村委会主任沈汉池因违规租赁经营村集体资产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已公布的在办案件2人。诏安县教育局局长林建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漳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南靖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诏安县梅岭镇田厝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田兆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漳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龙文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给予诫勉谈话23人。对红星乡时任党委书记张波灏对乡政府违规套取工程款负有领导责任问题,深桥镇卫生院书记李松智、卫生院院长朱周文违规报支问题,西潭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陈智勇履职不到位问题,桥东镇林业站站长沈坤发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秀篆镇国土所管理员王象松、顶安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四都镇西张村村统计员林华虚造征地补偿登记表问题,桥东镇桥园村党支部书记林辉生、村委会主任兼桥园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林兆平监管不到位问题,时任南诏镇五一村党支部书记沈义顺对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负有领导责任问题,时任桥东镇仙塘村党支部书记涂荣国非法转让土地问题,南诏镇梅峰村书记何锦龙、村委会主任杨坤荣、土地管理员许智勇违规发包山地问题,深桥镇岸屿村党支部书记沈孝武、村委会主任沈桂宗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梅洲乡梅西村党支部书记吴华松违规转让土地问题,白洋乡东山村支委沈坤福违规买卖土地问题,白洋乡东山村委会主任沈剑辉、财务管理人员沈如权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深桥镇新寨村党支部书记沈武强在安置项目实施过程中把关不严问题,红星乡圆林村统计员许松喜会议记录造假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情况说明:剩余6个未开工项目因项目开工涉及企业投资意愿、资金、征地、报批等多种因素,在集中整改阶段,难以立即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将剩余6个未开工项目纳入2019年重点项目盘子进行跟进,力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于个别项目可能存在因企业投资意愿改变等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况,及时予以剔除项目盘子。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关于硬件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农民工服务中心、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金都大道二期(景观大道至552路)、309规划道路、奇才路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以及项目施工建设均需要一定周期,在集中整改阶段无法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诏安工业园区:科学调整施工计划,确保农民工服务中心项目于2019年9月底完成、B区绿化提升工程项目于2019年10月底完成、兴业园附属配套工程项目2019年10月底完成、绿之地产业园纵二路项目2019年12月底完成。金都工业集中区: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对接工作,加快推进可研编修等事宜,科学实施建设,确保金都中路(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大道(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大道二期(景观大道至552路)、309规划道路、奇才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偏长的问题。

  情况说明:目前,我县共有担任现职超过10年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11名,已完成岗位职务交流8名,另外未交流的3名干部中,公安局2名副局长,因其分管的任务重、专业性也较强,且近阶段时间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公安局建议暂不作调整交流;林业局1名副局长今年3月被县纪委立案审查,目前正在调查,现不能调整交流。

  整改措施:结合公安系统机构改革,以及根据县纪委调查结果,再作进一步整改。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4.关于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项目涉及面广、单位多,工程验收结算缓慢、工程内业资料不完整、合同尚有纠纷、工程尚待解决遗留问题、施工方拨款手续不齐全、业主单位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整改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按照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新官不理旧账”工程项目要求限时整改到位的通知》要求,继续采取“每月一报进度”措施,催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具体是:项目未验收未结算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紧组织验收结算,并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验收和决算,1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项目已验收结算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快资金拨款进度,并于2019年12月底前还清全部款项。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5.关于日常监督覆盖不够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派驻监察机构的意见和方案需县委主要领导到位后研究敲定。

  整改措施:县纪委监委结合县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做好派驻纪检干部队伍年龄、学历和性别比例摸底调查。目前正在草拟派驻监察机构的意见和方案,今年年底前配齐配强派驻纪检干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6.关于违规实行“毛地出让”的问题。

  情况说明:尚未完成净地的4宗土地经过集中攻坚,已完成大部分征地工作,尚余15座坟墓因当地习俗需办理相关迁移手续,拖延了时间。

  整改措施:我县将继续加大力度,继续深入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尽快完成征迁扫尾工作,待达到净地要求后,立即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开工建设。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7.关于“中央巡视组2018年巡视福建省反馈意见未点到诏安县存在个性问题,诏安县委对27个共性问题进行了整改。此次巡视发现,仍有14个共性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持续深化整改”问题。

  情况说明: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有14个共性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县委高度重视,对问题整改情况再次逐条进行对照,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其中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等12个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目前已经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剩余“落实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赶超有差距”“经济发展缺乏创新发展的有效抓手”等2个问题,由于整改面较大,目前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纳入本轮巡视整改范围,持续深化整改。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8.关于“九届省委巡视反馈了四个方面13个问题,此次巡视发现,仍存在整改不到位或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情况说明:3个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已纳入本轮巡视整改范围,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并需长期坚持。4个整改不到位问题中,“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偏高”“公务接待管理不严”“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等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目前尚有“个别单位违规出借国有资金”问题未整改到位。具体原因如下:①燕锋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等问题。该公司于2014年底因资金链断裂无法采购原材料导致停产,且相继引发拖欠各类税款、员工工资、银行利息以及各类借贷纠纷等恶性循环连锁问题。在2014年之前该公司的5份土地证和6份房产证均已抵押给金融机构,且被5家中级法院查封。企业实际经营者林伟龙因骗取贷款罪于2017年底被漳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现已开庭审理。②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深桥镇多次上门向燕锋公司实际经营者林伟龙的家属做工作,其家属表示无力偿还。③燕锋公司质押物已无价值。对厂内的质押物——冻品(主要是虾仁和蟹粒),2015年起以燕锋公司为主导的11次拍卖,以县法院为主导的3次拍卖均流拍。2019年6月底,鉴于所有冻品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诏安县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冻品进行销毁。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依法加大对燕锋公司债务追讨工作力度。密切关注法院执行情况,加强与法院沟通,梳理事件处理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提前起草相关法律文书,第一时间采取法律应对措施,依法依规维护正当权益,抓紧将该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三是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规范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行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围绕赶超推进高质量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

  情况说明:诏安经济相对后发,特别是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目前还存在缺乏重大项目支撑、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创新驱动不足、高新技术企业较少等突出问题,对整个经济发展的拉动力还不足。

  整改措施:旗帜鲜明“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兑现惠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强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加强经济调度,不断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增长、质量不断提升,确保如期完成赶超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及时有力的问题。

  情况说明:针对不配合征迁的拆迁户问题,我县在持续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的同时,通过法律渠道的方式推进解决,涉及评估、公告、司法程序等多个步骤,因此该问题未能在集中整改阶段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启动强制征收程序,被征收人享有依法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于2020年2月中旬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集体土地上房屋待补偿决定书及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作出后,被征收人分别依法享有6个月提出行政诉讼的时间,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最迟可于2020年9月1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3.关于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情况说明:污染防治整治工作需长期推进,现已按照时序稳步推进,但距离完成整改还有一定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欠账较多,存在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将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6月底完成城区存量生活垃圾处理整治,2021年6月底城西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二是针对部分小流域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下一步将通过持续深入实施全流域水质提升整治行动,确保2019年12月底全县小流域水质消除劣五类,2020年12月底走马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赤水溪水质达到Ⅲ类;三是针对官陂镇存有尾矿库1座的问题,目前闭库方案已完成招投标,预计7月底开工,争取2019年年底完成闭库工程施工。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4.关于教育供需矛盾较大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县教育领域短板较多,需逐年完善,无法在短期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公办幼儿园学位方面,2020年计划实施11个公办园建设项目,相关项目正积极办理前期手续。11个公办园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可新增学位370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将达52%。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位方面,加快诏安县中心城区学校布局规划方案的落实,推动怀恩中学新校区、江滨校区早动工、早建设、早投用。南诏镇中心小学、怀恩中学新校区、江滨校区等3个项目投入使用后,可增加学位共7245个,至2020年全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可达到1.92万个。师资力量方面,盘活全县事业编制存量,采取多形式增加教师编制总量,加大教师招聘力度,计划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招聘200名。教育经费方面,2020年计划投资1.78亿元,完成15个建设项目,建筑面积7.17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关于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的问题。

  情况说明:床位数建设的完成依赖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因前期项目审批预估时间不足等,项目进度较慢。人才队伍因编制限制及待遇偏低,完成难度较大,推进较慢。

  整改措施:床位建设方面:我县2019年需新增医疗机构床位数195张,2020年需新增医疗机构床位数453张。县卫健局已经将今明两年的床位新增任务分解至各医疗机构,并按进度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今明两年的任务指标。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床位项目建设和卫技人才培养补短板工作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9〕32号)文件要求,我县至2020年千人均执业(助理)医生数需达2.02人,千人均注册护士数需达2.36人。县里计划给予医疗机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专项补助,并实行同工同酬,县卫健局已着手制定人才招聘方案,确保完成今明两年的任务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红星、秀篆、白洋三个乡镇卫生院新建综合楼项目确保2019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梅洲卫生院确保2020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6.关于养老服务短板明显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我县养老事业历史欠账多、基础比较差,养老机构建设滞后,距离省、市要求差距较大,全面落实整改需要一定周期。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内设二级医疗机构进度。二是对列入2019年实施计划但仍未开工的项目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到年底全部完工。三是进一步规划布局,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36家幸福院、6家社区日间照料提升点,提升2家乡镇敬老院为日间照料中心,床位数共270张,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7.关于项目超期未完工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为征地缓慢、业主投资意向不明朗等原因,导致还有17个项目未完工。

  整改措施:继续跟踪17个未完工项目进展,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期限承诺落实好整改。对因征地、气候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项目将加大力度推进,进一步优化倒排工期,确保项目完工;对于决策重大变动、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予以取消或局部进行甩项;对于因施工材料不规范、不齐全而无法完工验收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提供验收材料。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计划完成9个未完工项目,2019年年底计划完成5个未完工项目,2020年计划完成3个未完工项目。

  在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二组的悉心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一些重难点问题需要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作为意识,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委将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定期召开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事项,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坚持整改力度不减。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任务,逐条逐项往深里抓、往实处抓,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倒排时间节点,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净化政治生态、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昂扬的精神状态、更有力的思路举措,大力推进诏安经济社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3323121;通讯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玉良路156号六楼县委巡改办;电子邮箱:za33399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