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漳州新闻 > 正文

漳州市宣教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规定》

作者:邱丹燕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06-27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 邱丹燕)6月26日下午,漳州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工委联合召开机关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市贯彻实施《规定》的文件精神并作出部署。漳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教育工委书记林晓峰参加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中央纪委颁布的《规定》在廉政行为规范方面有新精神、新内容、新要求。全市宣教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做到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具体要求。新闻媒体要加大《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充分了解《规定》,让更多的人自觉实行《规定》。要认真做好对照检查清理纠正,按照《规定》的要求,自觉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要加强组织领导,不仅要抓好机关,还要抓好本系统各单位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宣传部、教育工委要分别组成检查组开展督查。要进一步做好廉洁自律,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招生、调动、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等监管工作,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