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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给家庭“过期药品”设个回收箱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9-08-28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近段时间,不少城市试点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日渐细化,但仍未实现全面覆盖。一些居民就发出了疑问:“过期药”属于什么垃圾?该如何处理?

  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小药箱”成了不少家庭的“必备”,像感冒药、消炎药等是“小药箱”里的“常备药”。但由于这些“常备药”都有服用期限,一旦过了“期限”,很多人往往采取“一扔了之”,或被一些药品代理商上门收购后被“改头换面”回流至药品市场。可见,家庭过期药品处置“乱象”存在重重隐患。

  其实,早在很多年前,过期药品就已被明确纳入《国际危险废物名录》。如果对过期药品采取“一扔了之”,药品中的有毒分解物溶解之后,就会污染土地和水源,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势必对环境造成污染,严重的甚至会危害人体健康。

  对此,笔者建议,给“家庭过期药品”设个回收箱很有必要。首先,要加大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立法。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或条例,明确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主要责任。其次,应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不妨在医院、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并实行专人负责回收。其三,应建立完备的回收、储存、流通、销毁过期药品回收体系。要做到及时安全、无毒无害,杜绝过期药品因处理不当而污染环境。另一方面,还应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用药习惯,树立安全用药意识,做到按需求购买药品,避免重复购药和超使用量购药,减少药品资源浪费。(江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