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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成“睡吧”让书香气变味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9-08-28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张立美

    这段时间,如果你去过杭州图书馆就会发现,想在自修室里占得一个席位,那是一件相当有难度的事,尤其是暑假里的周末。而馆区内的另一些区域,“睡客”们却可以占据一整个沙发,旁若无人,无比“惬意”。这样的场景,不少读者觉得又尴尬,又无奈。(2019年8月19日《钱江晚报》)

    众所周知,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是市民读书的公共场所,是让人们感受学习氛围的地方,不是睡觉的地方。一些市民在图书馆里当起“睡客”,占据沙发、座位,在上面呼呼大睡,这无疑是把图书馆直接当成免费的“睡吧”“午休房”。很显然,在图书馆睡觉的行为很不文明,让图书馆应有的书香气严重变味。

  一些市民占据图书馆本就稀缺的空间用来睡觉,这实际上挤占了那些想在图书馆读书、学习的读者应有的座位、空间,直接给读者在图书馆读书、学习带来不便,影响、妨碍到了读者阅读、学习。特别是睡觉市民当中有人还存在打呼噜、流口水等情形,更加严重影响了图书馆里的阅读学习气氛,降低了读者在图书馆的阅读体验。换句话说,少数市民在图书馆里睡觉,不仅有损图书馆的公共形象,而且损害了读者的合法权益。

  老话说得好,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图书馆要有“书相”,不能有“睡相”。保持图书馆的书香气息,还读者一个宁静的阅读空间,就必须避免图书馆沦为少数人免费的“睡吧”“午休房”。首先,大众媒体、图书馆管理者要宣传图书馆文明礼仪,引导读者、市民树立图书馆文明意识,自觉把图书馆当成读书、学习场所,拒绝不文明行为。

  其次,“无规矩不成方圆”,图书馆管理者应从图书馆功能出发,完善对读者的管理机制,规范读者在图书馆里的言行举止,坚持“非阅读不得入内”原则。图书馆对在图书馆睡觉行为要说“不”,明确严禁市民在图书馆里占地睡觉,甚至有必要将在图书馆里睡觉行为视为扰乱图书馆公共秩序的行为对待,直接对在图书馆里睡觉的市民下逐客令,尽最大限度满足读者阅读需求,把图书馆里的空间还给真正的读者。当然,在这一点,需要完善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等法规,增加读者言行举止的约束性、惩罚性条款,为图书馆制止不文明读者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而不是只剩下一味地劝阻这一种办法。

  再者,城市要弥补公共服务的不足,利用人防资源,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的午休场地,进而分流图书馆里的“睡客”。很多市民之所以在夏天跑到图书馆里睡觉,说到底是市民特别是普通劳动者找不到免费舒适的午休场地,而图书馆夏天开着空调,条件非常舒适,还不要钱,正好适合午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