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多部门联合 依法核查被举报养猪场
8月13日,我县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黄榕城,县政协副主席林启明带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大溪镇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大溪镇新农村就群众举报信访件问题展开核查。
就群众举报“大溪镇新农村大龙山的颖龙生猪养猪场离居民区和风景区很近,环保设备平时都未启动,养殖污水直排,污染村里的水源和农田”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养猪场距离居民区560米,距离灵通山风景区10公里,属于可养区,目前,养殖场生猪存栏220头,养殖产生的污水统一收集至收集池后再抽至微生物发酵床处理,现场环保设施异味发酵床正常运行,养殖污水未发现直排。经大溪镇新农村民委员会证明,该养猪场周边没有生活饮用水源,周边500米范围内没有农田种植水稻,均是种植蜜柚。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技术服务站长 周可才:由于该养殖场正在改造储液池,8月8日将沼液抽至蜜柚果园浇灌,8日晚由于下大雨,经雨水冲刷影响周边环境。